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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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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8日,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第三季度,7月和8月港股持续走高,但9月出现回调,整体仍跑赢大多其他国家地区股票市场;但2017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升值幅度接近6%,为以港币计价的港股施加了负面的汇率因素。回顾第三季度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基金持续配置科技股和周期股,重点抓住科技股创造新价值的趋势和周期股触底反弹的大逻辑,坚定建仓,重点配置了原材料、能源、TMT、硬件电子板块。

对现阶段中国经济而言,我们处于稳中有升,供需关系回归弹性的阶段:1)供给端,政府强推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查造成了钢铁、煤炭、有色、化工等多个周期性板块产能下行,整体供应边际降低;2)需求端,金融去杠杆等导致需求增速下滑,但需求整体上仍然是边际扩张,地产的需求在调控的干扰下仍然持续超预期。因此,供给和需求的缺口在不断扩大(或者库存在缩窄),导致周期行业快速反弹(弹性大)。作为经济里格外突出的科技股,行业内部分龙头已经被市场研究较为透彻,且估值已经充分计入,但后续有新业务跟进,还有上涨空间;此外,前期落后且基本面改善的科技股仍有后劲。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1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34,881,426.37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95.28%。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信证券:2017年5月25日,中信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7号)。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但我们认为,中信证券的处罚带来的影响有限,基本面仍然较为稳健。1)罚款针对历史事件,属中国证监会针对2015年违规融资融券的罚款;2)海通等其他国内券商亦有受罚,属于行业性的问题;3)违规问题已被处罚,并妥善解决。目前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正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