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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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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本报告为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子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09年12月31日(含此日)之前采用“国泰君安指数×75%+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25%”,2010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含此日)采用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自2015年10月1日起采用新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免日期指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三季度市场各板块基本都有一定幅度的上涨,其中上证综指上涨4.9%,深证综指上涨4.78%,创业板指上涨2.69%。三季度蓝筹成长基金在继续持一些优质蓝筹和成长股的同时,增加了一定比例周期股的配置。主要在于认为中国经济展现出较强的韧性,房地产的销售下滑幅度不大,但同时房地产库存下降较快,这样地产投资会相对较好,另外供给侧改革已见到明显成效。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7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江山化工:2017年8月28日,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环罚字[2017]33号),责令公司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并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2017年8月14日,市环保局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公司各生产线满负荷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热电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锅炉正在运转,经对公司外排废水、外排热电锅炉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监督监测,其外排废水达标,热电锅炉烟气烟尘、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浓度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并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江山化工8月28号收到市环保局12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司公告和后续调研,公司大部分环保处理包括外排废水等均达标,热电锅炉烟气烟尘、厂界无组织废气轻微超标,目前已经改正,江山目前主业聚碳酸酯行业格局较好,国内目前大量依赖进口,未来公司产品进口替代的潜在空间较大。另外公司收购浙江交工,也是质地较优质的资产,并承诺了未来相对较高的业绩增速。总体而言公司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结合目前的估值来看具有投资价值。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