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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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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25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3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黄栋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市场小幅稳步上涨,除公用事业、传媒、纺织服装、家电等行业下跌外,其余行业都出现一定的涨幅。受供给侧改革提振,周期品价格显著回升,有色、钢铁、煤炭等行业涨幅居前;而业绩稳定的消费类行业,如电子、白酒、新能源汽车等也有不俗表现。而其中白马龙头依旧占优,小盘股的估值也渐趋合理。

本基金跟踪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三季度净值累计上涨3.98%,重仓行业中,食品饮料、软件服务、金融贡献较大。报告期内,相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从经济基本面来看,国内外经济仍体现出良好复苏的势头,且未出现明显通胀,整体经济环境有利于股市表现;从A股来看,企业盈利同步向好,但市场增量资金仍然缺乏,未来预期市场可以保持稳定向上,但仍将体现出结构分化的特征,在此阶段盈利向上、估值较低的股票更加受益。本基金主要配置与民生改善相关的消费行业个股,在这一阶段将会相对受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4%。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06月19日至2017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拟调整本基金运作方式,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基金规模,方案已报监管机关。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股票代码600654)于2016 年 12 月 24 日公告称:中安消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证专调查字 20161102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安消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安消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尚不清楚涉及调查事项的具体范围、具体发生时间、调查事项具体类型及事项影响程度。

本基金投资的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制药”,股票代码300267)于 2017 年8月10日公告称:2017年 8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 0607 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尔康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截至公告发布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中安消、尔康制药均曾是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的成份股,本基金对中安消、尔康制药的投资是按照其所占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的权重来进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对上述股票的投资未违反上述原则。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指数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无。

§8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