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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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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诚至裕A

信诚至裕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诚至裕A

信诚至裕C

注: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3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三季度,A股市场震荡上扬,周期股首先发力,同时之前蓝筹滞胀板块出现补涨,金融板块随之发力引领上证综指创去年11月底以来的新高,随后市场涨幅趋缓维持震荡横盘,周期板块出现调整,资金逐步从周期板块流出,各板块之间轮动加快。

从外部因素来看,欧美经济数据持续改善,9月美国ISM制造业和非制造业PMI分别创出2004、2006年以来的新高,欧元区PMI持续上行;美联储缩表计划临近,年底加息几率增大,欧退出QE尚存分歧,推进速度慢于预期。国际货币政策总体保持不紧不松,欧美经济复苏持续性仍较为依赖全球性的需求复苏。

从国内环境来看,6、7月各项经济数据的超预期,随后8月经济数据走弱,经济持续超预期的观点被证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汽车销售数据、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制造业投资以及终端需求在内的数据均表现低迷,但PMI、社会融资等数据表明经济仍有较强的支撑;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新一轮的调控政策,地产逐渐回归居住属性。流动性方面央行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总体来说经济韧性较强,流动性不紧不松。

本基金在今年四季度仍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一方面,债券投资将继续采用“短久期、高信用评级”策略,以便后续在减小波动的基础上实现收益。另一方面,配置股票资产,并积极参与网下新股申购。股票仓位维持上交所6000万元左右。根据产品风险收益需求,股票底仓策略以配置大金融与业绩白马为主,捕捉板块蓝筹的补涨行情,并通过分散持仓来控制系统风险。

展望今年四季度,对宏观层面的判断是库存周期开始下降,伴随中周期开启,整个经济韧性较大。中国制造业领域的盈利修复,资本开支扩张与ROE的扩张仍没见顶。

对市场判断为震荡向上,市场的结构性机会在于盈利驱动的成长板块。从资金面看,流动性不紧不松,央行此次提出定向降准是对7月份全国金融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脱虚向实”的政策延续,并助力中小企业;同时,定向降准时间定在2018年,表明四季度货币政策基调仍为“脱虚向实”同时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因此A股市场不具备流动性趋势性改变机会,故而市场仍为盈利驱动。在盈利驱动的大逻辑下,目前市场正寻找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板块,估值合理的成长板块吸引力较,看好有需求增量、符合中长期需求趋势的板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C份额净值增长率分别为2.52%和3.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基金A、C份额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0.68%,1.5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2017]3号:华泰证券营业部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分别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17]4号:华泰证券作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财务顾问,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又于2016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原因为华泰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24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6条、第8条、第13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3条第(4)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50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规定。

5.11.2 对华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上述处罚事项未对华泰证券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如下:证监会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推荐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农节水)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对润农节水关键业务流程、存货情况的核查不充分;内核机构履职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二是在持续督导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参仙源)过程中,参仙源被立案稽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三是在推荐新疆瑞兆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兆源)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对瑞兆源关键业务流程、购销情况的核查不充分。公司在开展推荐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反映出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缺陷。2016年7月26日,国泰君安证券又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决定》,因公司作为国泰君安新利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控制存在不足,在未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委托人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及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议,买入“中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和“中海集运”(股票代码601866),发生相关异常交易。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未能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管理人义务,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3号)第三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5.11.4 对国泰君安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国泰君安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5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6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7 其他资产构成

5.11.8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9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10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0.2 存放地点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