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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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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概况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2.1.2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月22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4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7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增长延续了前期的复苏态势,国内外需求旺盛、供需格局持续改善,最新公布的宏观数据显示9月份全国制造业PMI为52.4,创2012年5月以来的新高,在经历了7月和8月的低迷态势后中国经济增长表现出了很强的韧性。在流动性方面,季度末央行宣布对普惠金融领域实施定向降准,投资者对于前期偏紧的流动性预期有所改善。三季度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大幅升值,在岸和离岸美元对人民币即期汇率均一度回落至6.5以下。资本市场方面,A股市场表现良好,最终三季度上证综指以上涨4.90%收官。在风格方面,大小盘齐涨,小盘股一改前期的颓势,本季度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创业板综指、中证500指数分别上涨4.80%、4.63%、4.04%、7.58%;行业方面,有色金属、钢铁、食品饮料、采掘、通信、电子、保险等板块涨幅居前,公用事业、传媒、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医药生物等板块下跌。本基金是沪深300非银行金融ETF的联接基金,报告期内沪深300非银行金融指数上涨7.77%。

报告期内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0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40%,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03%,年化跟踪误差为0.962%,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5 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5.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在提供融资融券业务中未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要条款,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要条款,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中信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外,本基金的目标ETF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除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2.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注册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