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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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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星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本报告披露的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是按公司最新股本予以摊薄计算所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0.92%、10.11%,主要是因为净利润下降及2016年下半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66%、32.80%,主要是因为客户新老车型切换,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实施。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文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75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张永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86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