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喻会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云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8日,公司与林进展、Hartmut Ludwig Haenisch、Golden Strike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 Polari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出售方”或“出售各方”)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出售方合计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255,820,000股股份,占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61.8724%,目标股份对价为1,041,116,160元港币(折合每股 4.0698 元港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2017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7]第182号)。商务部反垄断局对公司收购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通知之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先达国际控股权项目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

2017年8月11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圆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指定的子公司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收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沪自贸管境外备[2017]27号)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109201700053号)。《项目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上海市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经审核,同意对上海圆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予以备案。公司可凭通知书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管理和税收等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先达国际控股权项目获发改委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017年10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圆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指定的子公司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先达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收到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公司可凭本凭证办理相关外汇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先达国际控股权项目收到外汇〈业务登记凭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喻会蛟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0233 公司简称:圆通速递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