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春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增加公司总股本,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78,135.13万元,增加幅度为255.56%,主要为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及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4,618.89万元,增加幅度为343.01%,主要为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减少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0,676.83万元,增加幅度为186.84%,主要为报告期内预付给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4.68万元,减少幅度为93.52%,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回保证金利息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6,073.43万元,增加幅度为56.67%,主要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1,630.00万元,减少幅度为57.97%,主要为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4,000.00万元,增加幅度为100%,主要为报告期内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17.40万元,增加幅度为3800.61%,主要为龙岗产业园二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9、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926.08万元,增加幅度为100%,主要为报告期内研发项目资本化支出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509.94万元,减少幅度为45.23%,主要为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25,025.48万元,增加幅度为71.29%,主要为报告期内贸易融资增加所致。

12、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4,411.41万元,增长幅度为33.78%,主要为报告期内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753.69万元,减少幅度为65.70%,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客户的预收账款减少所致。

14、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487.42万元,减少幅度为79.35%,主要为报告期内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15、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270.46万元,增长幅度为88.57%,主要为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1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097.81万元,增加幅度为36.96%,主要为报告期内计提费用增加所致。

17、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807.45万元,增加幅度为54.70%,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18、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271,616.44万元,增加幅度为150.00%,主要为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9、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271,616.44万元,减少幅度为93.95%,主要为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48,857.01万元,增长幅度为34.08%,主要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加、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553.48万元,减少幅度为34.96%,主要为报告期内缴纳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2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521.03万元,增长幅度为62.15%,主要为互联网电视的宣传广告费用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420.56万元,减少幅度为102.69%,主要为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557.84万元,减少幅度为961.53%,主要为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2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481.01万元,增加幅度为100%,主要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部分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转入其他收益所致。

2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313.41万元,减少幅度为86.23%,主要为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部分政府补助转入其他收益所致。

2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135.83万元,减少幅度为94.88%,主要为2016年报废了一批固定资产所致。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0,943.30万元,减少幅度242.35%,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363.05万元,增加幅度587.92%,主要是报告期内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3,430.07万元,增加幅度204.47%,主要是报告期内贸易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拟在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和芯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项目公司拟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高新区管委会为项目公司申请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出资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高于16亿元。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高新区管委会将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南昌市高新区的投资项目提供在规划、财税、项目用地保障及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重点支持和优惠条件。2017年8月2日,项目公司定名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控股子公司引入政府重点产业发展基金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将为兆驰节能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建设LED封装项目申请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通过对江西兆驰增资的方式持有江西兆驰的股权,其最终持股比例不超过江西兆驰注册资本的49%,江西兆驰由兆驰节能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将用于江西兆驰新增1000条LED封装生产线,以对江西南昌LED项目进行产业扶持,带动当地LED产业发展。

(三)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

为提高兆驰节能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及经营资质,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开拓下游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0.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兆驰节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兆驰节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6,804万元,公司持有其87.32%的股权。由于兆驰节能于2016年8月1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故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履行备案程序。2017年10月10日,公司已将增资款人民币25,000.20万元汇入兆驰节能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编号为:2017-065)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欧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编号为:2017-066)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事项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康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集中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提高决策效率,康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康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康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8,687,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康健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康健先生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欧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欧军先生多年从事市场销售与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规划能力与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团队、充分发挥公司各方面资源,并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妥善处理综合事务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欧军先生简历

欧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工程(工业外贸)专业,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在读。2005年10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深圳华甲数码有限公司,担任海外销售部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经理、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总监,曾于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担任副总经理,现任TV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欧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