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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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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昊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文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85.70%,主要系报告期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预付货款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8.94%,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收到款项及背书支付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63.5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大宗商品贸易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504.8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大宗商品贸易保证金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初增加94.0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区装修费和库房场地租赁费等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应付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7、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9.70%,主要系本期业务量上升,货物采购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3.8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辞退福利及薪酬,及本期人员精简导致工资薪酬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4.13%,主要系本期缴纳了期初计提的各项税费所致及本期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11.7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业务履约保证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11、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政府项目资金,而上期未收到所致;

1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06.3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增大宗贸易业务,导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610.53%,主要系报告期大宗贸易业务营业收入上升,营业成本相应上升;

14、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08.36%,主要系本期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产生的印花税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95%,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36.22%,主要系本期公司冲回计提坏账所致;

1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48.4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确认联营单位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1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0.09%,主要系上期公司科创园区土地及部分闲置资产处置产生收益,及本期营业外收入较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06.6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了部分过期材料产生损失所致;

2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亏82.83%,利润同比减亏主要系:(1)组织机构调整,人员精简,同时报告期井下作业技术业务量大幅增加,毛利增加;(2)冲回计提坏账,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721.77万元;(3)本期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695.80万元;

2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0.21%,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本期新成立孙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计提所得税所致;

2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5.5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人员大幅缩减,毛利增加,同时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冲回,及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86.98%,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8.39%,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资金所致;

2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65.39%,主要系公司业务量上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48.8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上升,货物采购增加所致;

2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303.70%,主要系货物采购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3.62%,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9、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三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红款,上年未收到所致;

3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09%,主要系于上期处置创业园区土地收到710.83万元及处置部分车辆等固定资产收到现金,而本期处置资产较少所致;

3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7.50%,主要系报告期受行业影响,公司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3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7.50%,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92%,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3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孙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

35、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孙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款150.00万元所致;

3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37、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少数股东投资款及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3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9.88%,主要系本期偿还了到期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8.77%,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2,994.00万元,以及支付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4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9.62%,主要系本期取得孙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款及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4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6.09%,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42、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73%,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化学品、能源贸易业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管理层努力寻找新机遇,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和企业接洽情况,公司拟开展化学品、能源贸易业务,其中包括化学品贸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乙二醇、蜡油等化学品;能源贸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燃料油、液化天然气、基础油等产品的生产原料。

2、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并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委托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筹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划付给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1)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董事会提名陈昊旻先生、金环女士、吴朴先生、毕浙东先生、林材松先生、李芝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晓伦先生、冯芳女士、王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昊旻先生、金环女士、吴朴先生、毕浙东先生、林材松先生、李芝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曹晓伦先生、冯芳女士、王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监事会推荐王友钊先生、嵇子薇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凯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友钊先生、嵇子薇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

(2)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昊旻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友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4、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且经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基金尚未设立成功,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进度晚于预期,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并与基金管理人深圳豪识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本次基金设立的事项。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与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景资产”)发起设立润景仁智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基金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并购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润景资产出资2,000万元,后续资金的募集,将由润景资产负责引入其他劣后级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本次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昊旻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昊旻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7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经与该所沟通,决定不再续聘该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进行的审查,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该机构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次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此次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9:30-11:30 和 13:30-16:30;

7、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仁智股份董事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陈昊旻、唐倩

3、联系电话:021--68580565

4、联系传真:021-68580319

5、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

6、邮政编码:200135

七、附件

1、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签署日期: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