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濮阳烁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家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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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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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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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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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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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郑斌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7-6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七届十五次董事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5日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0人,截止2017年10月25日收回有效表决票10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经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8);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9)。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郑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1)。
四、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制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7-6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3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5人,截止2017年10月25日收回有效书面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表决,参加表决的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7-7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石桥支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兼任杭州银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关联董事郑斌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3、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4、注册资本:366442.888万元
5、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6、杭州银行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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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兼任杭州银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对定价政策
公司向杭州银行石桥支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开展业务,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7-7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与会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625.79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2016修订)》,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本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与内蒙古宏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宏裕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已产成汽轮机、压缩机,并为配套该项目采购相关辅助设备。后因内蒙古宏裕提出项目暂停,而公司该项目相关的设备成本已发生。近期经公司与内蒙古宏裕联系,该项目启动时间尚不能确定。经查询,该公司失信记录行为有多起。基于谨慎原则,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内蒙古宏裕项目合同已产成产品存货进行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5,625.79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截止2017年9月30日,内蒙古宏裕项目已产生的成本合计9,554.07万元,扣除已收到的货款100万元以及上述设备预估残值770万元,内蒙古宏裕项目应计提坏账减值准备8684.07万元,其中2015年已计提 3,058.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导致公司2017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625.79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本次计提资产准备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2016年度净利润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制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计提资产减值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7-69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