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8 号予以注册,于2016年1月2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近的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0日日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为3,894.65万元,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8月11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17年9月1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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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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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8号《关于准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479,762,039.20份基金份额。
自 2016年1月26日至 2017年 8月10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近的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0日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为3,894.65万元,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8月11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277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安和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已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根据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4.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4.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4.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4.4编制基础以及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贵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对博时安和债券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之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报告仅向贵公司出具,供贵公司对博时安和债券基金进行财产清算时以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薛 竞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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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张振波
5、财务报告
5.1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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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告截止日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38,021,323.4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27元,基金份额总额17,362,544.62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22元,基金份额总额20,658,778.86份。
2.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5.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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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9月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费用:其中银行汇划费为127.89元、律师费25,000元、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1,600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3报表附注
5.3.1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8号《关于准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79,731,901.9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08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79,762,039.2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0,137.2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12月28日本基金募集首日起,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18个月的期间。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
根据《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10日,并于2017年8月11日进入清算程序。
5.3.2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近的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0日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为3,894.65万元,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根据公告,本基金从2017年8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5.3.3清算起始日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2017年8月11号。
5.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5.3.3所述,自2017年8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5.5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本基金于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仅持有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以按清算基础编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差异。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3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5.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5.1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2017年8月11号至2017年9月1号。
5.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5.5.3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5.5.4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5.5.5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5.5.5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5.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7本清算财务报告于2017年9月1日已经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清算情况
6.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9月1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9月1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08,194.06元,尚未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9,823.70元,该款项将于2017年9月5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274.56元,该款项将于2017年9月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3,596.02元,该款项将于2017年9月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4,641.92元,其中中债费用1,050.00元、上清费用2,140.00元以及外汇交易中心费用1,451.92元,上述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23,664.02元,包括预提审计费、应付信息披露费、中债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和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人民币35,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182,464.02元,该款项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中债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3,000.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3,200.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894,110.32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1日和8月14日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743.31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1日和8月14日支付。
9、本基金在清算期间预提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16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6.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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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9月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8,937,498.73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7年9月2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7、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7.1.1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1.2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7年11月3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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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7年11月3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关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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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8月11日发布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8月11日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20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表决通过的《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10月26日生效,《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10月26日失效。
(2)考虑到本基金运作方式已变更,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7年10月26日起关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7年11月1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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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7年11月1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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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刊登了《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2444号)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博时厚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兴业银行代理博时厚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265,C类基金代码:005266)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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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博时厚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
自2017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西证券、中山证券、国金证券、华鑫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东吴证券和中金公司代理博时厚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005265 C:005266)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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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电盈”)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北京电盈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三、 本次北京电盈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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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转换转出公告》,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暂停转换转出业务,转换转入业务正常办理。
四、 费率优惠
1、 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北京电盈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参加北京电盈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北京电盈网站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北京电盈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 费率优惠期限
以北京电盈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bjdy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56176115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六、 重要提示
1、 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手续费。
2、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北京电盈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 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北京电盈所有。
4、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