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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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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辉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小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收款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年初及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持有的PRIMA股票报告期股价涨幅较大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欧洲研发运营中心、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等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对外融资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报告期内同供应商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依据公司政策计提的待发放提成及奖金增多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大计提所得税等税费增多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支付了待付的土地款及投资款所致。

9、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公司政策计提了较多的预计售后费用所致。

1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大幅增加、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11、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及公司对外借款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多,根据公司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持有的权益法核算参股公司利润变化所致。

1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及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为根据新会计准则将收到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收入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调整入其他收益科目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大族冠华的银行借款计提了7,830万元的预计担保损失所致。

17、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大幅增加、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对外投资AIC、富创得等股权导致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公司对外借款融资增加所致。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7年6月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2.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大族冠华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70.8125%的股权转让给刘学智,刘学智将所持有的大族激光 40 万股股票在解禁并解除质押后第一个交易日(预计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出售,并在出售股票的下一个交易日(预计为 2017年 9 月 29 日)股市开盘时将股票转让所得全部支付到本公司收款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上述全部转让款项共计16,809,864.69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704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10月20日由工作人员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10月26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计划与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签订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大族控股是大族激光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宗地编号为A203-1115,土地总面积为95,277.3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381,108.00平方米,基地建设投资估算为19.4亿元(未含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本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参考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316万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陆万元整)。

公司与大族控股签订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确保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按计划完成建设并投产使用。

关联董事高云峰是大族控股的法定代表人,回避表决此项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7048号——《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704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计划与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签订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

2.大族控股是大族激光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族控股签订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第五工业区朗山二路6号赛霸科技楼1号楼50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第五工业区朗山二路6号赛霸科技楼1号楼501室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8日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第五工业区朗山二路6号赛霸科技楼1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主营业务:高新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族控股的资产总额为933,308.30万元,净资产为1,082.33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587.79万元,净利润-42,579.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大族控股的资产总额为 1,125,384.19万元,净资产为4,859.30万元,2017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483.57万元,净利润7,266.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族控股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大族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9月30日大族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5.91%;大族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宗地编号为A203-1115,土地总面积为95,277.3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381,108.00平方米,基地建设投资估算为19.4亿元(未含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本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参考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316万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陆万元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甲方指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指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范围和内容:

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即从项目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后进行全面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移交甲方。

1、乙方负责。

负责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且不限于代表甲方办理各种前期手续、施工过程管理(含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所有工作)、协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项目交付、档案整理及移交等内容,并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和责任及其他应负责的工作。

2、乙方协助。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安装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项目管理内容和要求:

乙方应依法依约管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完工。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项目勘察工作。

(1)代表甲方对本项目所需进行的勘察工作进行招标并选取优质勘察单位参与本项目勘察工作;

(2)熟悉勘察文件,审查勘察文件的规范性、准确性等;

(3)对勘察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地质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并汇集其他单位提前准备应急预案。

2、招投标管理工作。

(1)实施招投标管理工作。发布相应招标信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2)制定招标工作程序、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3)代表甲方进行合同谈判。

3、项目验收、移交、结算工作。

组织通过各阶段、各项验收(包括系统及设备、分部分项、环保、消防、土建、规划、防雷等项目所需各项验收),完成质量要求,并做好项目移交、结算、备案等工作:

(1)组织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等各项验收;

(2)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3)收集、汇总、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协助进行竣工决算审查,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5)向甲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6)其他乙方需完成的工作。

4、档案和信息管理。

(1)工程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并将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资料向有关部门归档报验及移交甲方。

(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建设管理工作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建设管理工作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包括影像资料)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移交甲方(一式三份,电子版本一份)及有关部门。

5、工程质保工作。

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保修期内乙方需有专人负责联系保修事宜)。

6、财务管理及税务顾问工作。

在项目管理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管理所需的各种财务报表,包括项目资金计划、筹资及成本支出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投资估算表等的服务。

7、合同管理及结算。

在项目管理期间,乙方应做好制定各项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做好各项合同的签订、实施管理,及时协助甲方监督各项合同的履行,并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合同的结算。

(三)本协议的工程管理服务费用: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均同意乙方收取的建设工程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16万元,该报价依据“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计算得出,即:10亿工程概算收费标准为940万元,剩余9.4亿工程概算收费额为该工程概算额的0.4%。收费包括:

(1)项目管理涉及乙方组织的考察费用;

(2)乙方招标及建设相关的服务费用;

(3)项目管理公司日常管理人员劳务费用等。

2、付款节点:

(1)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建设工程管理服务费10%,计人民币131.6万元。

本项目地下室顶板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建设工程管理服务费20%,计人民币263.2万元。

本项目主体封顶,甲方支付乙方建设工程管理服务费40%,计人民币526.4万元。

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建设工程管理服务费20%,计人民币263.2万元。

本项目结算完成且乙方与甲方办理完移交手续,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15日内支付乙方的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月费,直至本合同期满结束,乙方提交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本协议服务时间:

本协议乙方服务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移交时结束,共计40个月(甲方另有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其他约定:

1、没有双方的同意,任何单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在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以下约定: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大族控股签订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确保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按计划完成建设并投产使用。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亚英、邱大梁、刘宁、谢家伟事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与大族控股签订大族全球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宜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高云峰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05.82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