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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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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伍超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天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世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于本报告期较大的净利润增幅,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增长。

公司名称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超群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17-08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许予一、唐清利、薛毅先生因公务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光建、张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9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8月25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8月24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激励计划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8月24日),除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以上核查对象出具的《关于股票交易行为的自查报告》,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9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9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1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3027 公司简称:千禾味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