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营业收入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数据与2016年同期披露数据的差异说明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6日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对交易对价等关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交易双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9月2日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2017年9月6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未来公司将在做好原有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自主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业务,同时继续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合作项目,积极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
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2016年4月2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上述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但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7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低于1000万元,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新业务发展战略,使用自有资金在浙江省嘉兴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开拓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水环境修复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效实现上市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涛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7-054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佳程广场B座17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540.30万元。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经核实,该项交易为公司拓展水环境修复业务的正常交易。本次交易以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由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7-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按照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7年10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7-05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7-05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7-055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至善”或“乙方”)与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嘉兴至善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市政”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540.3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与甲方于2017年10月26日在廊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由嘉兴至善受让甲方持有的廊坊市政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540.30万元。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军、江溯、张新阳事前出具了独立董事声明认可上述交易,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经核实,该项交易为公司拓展水环境修复业务的正常交易。本次交易以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由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708519879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大街西、经南一路南兴华科技产业园2号楼8层809、810号
法定代表人:施军营
注册资本:14993.3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三废处理设备、不开挖设备、水下设备的技术研发及工艺咨询,苗木、养殖的研发,生活垃圾甲级,工业废水甲级,环保设备安装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33%,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施军营。
甲乙双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0,340.58万元,负债总额为90,773.47万元,资产净额为39,567.11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190.59万元,净利润为4,214,37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廊坊市政10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2MA07KCRX7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瑞雪道29号18#中试车间
法定代表人:施军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河湖治理疏浚、水质净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灯光景观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给水排水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廊坊市政具有建筑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2、权属状况说明
甲方持有的廊坊市政股权产权清晰。甲方承诺,甲方合法持有廊坊市政的股权,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股权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廊坊市政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7】第178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廊坊市政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7.48万元,负债总额为47.51万元,资产净额为709.98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90.00万元。截至2017年8月31日,廊坊市政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5.51万元,负债总额为25.20万元,资产净额为540.30万元;2017年1-8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69.67万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嘉兴至善拟收购的廊坊市政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和谊评报字【2017】21039号《评估报告》,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交易对价。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是成本法,评估结果如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65.51万元,评估价值为565.51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5.20万元,评估价值为25.2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40.30万元,评估价值为540.3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2017】号21039号《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8月31日,廊坊市政100%股权评估值为540.30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定价,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540.3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540.30万元。
(三)股权交割
1、双方同意,本协议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日为股权交割日。本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依法办理标的股权的交割手续。
2、甲方同意,其将尽力促成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0日内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仍未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在股权交割日当日或后一日,甲方应将其控制、保管或留存的标的公司的全部证照、资产、印章、全部银行账户(含支付工具、密码、网银资料信息)、资产、内部决策文件、财务账簿/报表/账册等财务资料、税务资料、合同/协议,以及其他与标的公司成立、存续和经营有关的一切物品、文件、资料、材料、档案移交给乙方;双方确认交接完毕且无误后签署交接文件,交接文件签署日为标的公司的“交接日”。
4、交割审计。交割审计的范围和内容为标的公司从基准日至交接日及股权交割日期间(1)资产、债务、财务的变动状况以及(2)甲方在本协议下做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误导。在交接日及交割日后的1个月内,乙方自行或委托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交割审计工作。乙方开展交割审计工作,查阅标的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文件和记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配合和协助。
(四)支付方式及时间安排
1、在本协议生效且标的公司的应收应付款项已全额收取和支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共计270.15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完成且双方完成交接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银行账户支付50%股权转让价款共计270.15万元。
(五)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六)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受理费、调查费等)。
五、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本次收购资产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资产是公司基于快速拓展水环境修复业务、扩大经营规模之目的而进行的。本次收购资产完成后,廊坊市政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的全资子公司,廊坊市政具有建筑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有助于加快嘉兴至善在水环境修复领域业务发展速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7-056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6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7证券简称:*ST宏盛公告编号:2017-057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4日
至2017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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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
(三)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强
电 话:029-88661759
传 真:029-88661759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7-058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佳程广场B座17层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540.30万元。
经核实,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项交易为公司拓展水环境修复业务的正常交易。本次交易以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廊坊市蓝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由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17 公司简称:*ST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