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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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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AEROSPACE SCIENCE & INDUSTRY CORP.

法定代表人:高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178.97亿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78.97亿元

成立日期:1999年7月

注册号:100000000031851

组织机构代码:71092524-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邮政编码:10004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金旺

电话号码:010-68370779

传真号码:010-68372084

互联网址:www.casic.com.cn

所属行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二、本期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一)董事长办公会决议

2016年5月26日,发行人召开了董事长办公会议,经审议,会议同意集团公司申报、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国资委批复

2016年8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964号),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债券的方案。

(三)证监会核准情况

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9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核准批文项下的首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二)本期债券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六)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发行额度。

(七)担保方式:无担保。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的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且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一)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十五)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十六)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十七)起息日:起息日为2017年11月1日。

(十八)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九)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十)付息日: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一)到期日: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日。

(二十二)兑付登记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

(二十三)兑付日:兑付日为2022年11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五)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十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根据《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七)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八)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九)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十)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三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流动资金。

(三十二)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6日。

发行首日:2017年10月30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法定代表人:高红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

联系人:黄金旺、刘亚南

联系电话:010-68370779

传真号码:010-68372084

邮政编码:10004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杜美娜、王崇赫、徐宗轩、张铭杰、李文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92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承销团成员

1、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郑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中国人寿广场B座7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9

邮政编码:100033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高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783656

邮政编码:200125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彭雪峰

联系人:张刚、陈玲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78

邮政编码:100020

(五)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联系人:董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8号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联系电话:010-88094229

传真:010-88210558

邮政编码:100077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叶维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85171271

传真: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杜美娜、王崇赫、徐宗轩、张铭杰、李文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92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河大街支行

营业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负责人:刘国鑫

联系人:刘立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联系电话:010-57832052

传真:010-57832052

邮政编码:100040

(九)申请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十)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68873878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六、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发行人与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评级结论和标识含义

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和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A,该级别标识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或“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在政府及政策支持、行业地位、研发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公司统筹军民两业发展,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整体经营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收入规模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很强,债务负担轻,信用基本面优良。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军品用户较为单一、民品中细分产品经营规模有待提高等因素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凭借产品研发能力和行业内领先的技术水平,以及与国家政府部门及军队的良好关系,公司有望继续保持稳定的行业地位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优势

(1)公司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在国防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所处行业具有特殊性,垄断优势明显。

(2)公司研发机构健全,研发实力较强,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公司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盈利能力较强,债务负担轻。

(4)公司现金类资产充裕,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充沛,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和EBITDA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覆盖程度较高。

2.关注

(1)公司民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时销售价格波动较大,订单出现波动的可能性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公司民品中细分产品的经营规模不大,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年报公告后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发行人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了资信评级。最近三年内,发行人的主体评级结果均为AAA级,与本期债券评级结果无差异。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集团公司良好的还贷纪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集团公司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共获得主要银行授信总额度为2,100.0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68.98亿元,尚余授信2,031.02亿元。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业务往来情况

集团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累计发行人民币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5只,总发行规模109亿元;其中截至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已兑付2只,兑付规模35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均按时支付利息和兑付本金,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人民币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7年3月末,集团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未兑付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余额总计36.60亿元。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完毕后,集团公司境内累计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余额合计为46.60亿元至66.60亿元,占截至2017年3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数1,258.98亿元的3.70%至5.29%,未超过净资产的40%。

表:截至2017年3月末集团公司合并口径已公开发行未兑付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7)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8)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AEROSPACE SCIENCE & INDUSTRY CORP.

法定代表人:高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178.97亿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78.97亿元

成立日期:1999年7月

注册号:100000000031851

组织机构代码:71092524-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邮政编码:10004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金旺

电话号码:010-68370779

传真号码:010-68372084

互联网址:www.casic.com.cn

所属行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百货的销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集团公司前身为1956年10月8日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1964年12月26日,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的决议。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第七机械工业部改为航天工业部。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撤销航空航天工业部,成立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国家航天局)。1993年6月,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国家航天局)正式成立。1999年7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成立。2001年经国家批准更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根据《通知》要求,已启动公司制改制的相关工作。)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集团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比例占集团公司实收资本的100%。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一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五、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出资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

六、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重要子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重要的子企业详情如下:

表:发行人重要子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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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重要子企业中,发行人拥有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不足半数,但能对上述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原因为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主要体现为(1)上述公司的股权分散,发行人或发行人下属单位均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显著高于其他股东;(2)发行人或发行人下属单位控制该公司董事会和业务运营。

2.2017年6月,发行人合并范围增加1家二级单位,为新并购、在香港上市的宏华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HK00196。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企业情况如下:

1.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又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航天二院创建于1957年,是军民融合、技工贸一体化的高科技经济实体。

航天二院以“建成国际一流的空天防御技术研究院”为目标,在加速发展军品的同时,坚持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以转型升级为主线,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两大主业,不断提高价值创造能力。

为使科技成果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商品化、产业化,有效服务于国防、民用两个领域,航天二院始终坚持“自主、自立、自强”的“三自”精神,以建设“高科技、高效益、高文明”水准的“三高”实体为目标,逐渐建立起军品为本、民品为主、多种经营的产品结构和专业分工协作、资源优化配置、军民融合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6年末,航天二院总资产4,942,155.02万元,所有者权益2,270,389.6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383,106.56万元,净利润296,794.74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二院总资产4,326,538.98万元,所有者权益235,5654.82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951,233.69万元,净利润88,709.14万元。

2.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航天三院创建于1961年,是军民融合、技工贸一体化的高科技经济实体。

航天三院拥有雄厚资产和良好设施,下设门类齐全、专业配套、自成体系的科研生产机构和服务保障单位,造就了大批一流的高技术专家。在加速发展军品的同时,航天三院积极调整军民融合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建立健全军民兼容的体制机制,加速军民融合研发体系建设,完善军民结合的产业化发展平台,形成军民两业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航天三院已形成电力装备、石油装备、光电信息产品等系列产品。

截至2016年末,航天三院总资产4,684,627.50万元,所有者权益2,619,025.9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630,520.70万元,净利润290,155.23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三院总资产4,396,454.19万元,所有者权益2,703,957.36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916,956.09万元,净利润76,145.70万元。

3.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航天四院于2011年12月组建成立,是军民融合、技工贸一体化的高科技经济实体。

航天四院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重型工程装备、重型特种车、清洁能源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是我国主要的特种越野车及底盘研发生产单位,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湖北省拥有企业技术中心最多的企业。

截至2016年末,航天四院总资产4,222,599.28万元,所有者权益1,435,768.6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21,883.27万元,净利润157,932.93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四院总资产3,978,584.21万元,所有者权益1,478,033.61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606,927.22万元,净利润44,421.03万元。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贵州航天技术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贵州航天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航天十院成立于1964年,是配套完整、生产能力较强的航天产品科研生产基地以及军民融合型大型企业集团。

航天十院承担了大量航天产品的研制批产任务,为我国多个卫星、运载火箭、武器装备配套研制生产了多项产品,涉及电源、继电器、电连接器、特种电机等领域。在积极发展航天产品科研生产的同时,航天十院还开发生产了铝工业技术装备、CO2超临界萃取装置、汽车零部件、微特电机、液力机械变速器、油井测量仪器、精密齿轮、医疗设备、锂离子电池等多种民用产品。

截至2016年末,航天十院总资产1,825,162.38万元,所有者权益954,720.2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05,034.52万元,净利润79,993.39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十院总资产1,886,516.05万元,所有者权益983,781.2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43,372.57万元,净利润16,011.97万元。

5.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于2001年10月10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为发行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作为连接金融与集团的纽带和桥梁,遵循“稳健经营、诚信服务、严格管理、追求效益”的十六字经营方针,充分发挥专家理财优势,为集团和股东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以服务集团、追求效益为己任,稳健经营以规避风险,诚信服务以赢得客户。

财务公司内部推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获得了长足发展,为成员单位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截至2016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7,130,334.78万元,所有者权益375,348.4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5,826.28万元,净利润76,382.29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财务公司总资产5,133,626.75万元,所有者权益407,364.80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47,338.51万元,净利润27,388.46万元。

6.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信息是发行人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之一。航天信息主业包括防伪税控系统、IC卡、系统集成业务等,涉及税务、公安、交通、邮电、金融、保险、电信及城市公用等多个领域。航天信息拥有遍布全国的服务单位,设立了信息安全、智能商务、RFID等博士后工作站,具备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承担了“金税工程”、“金卡工程”、“金盾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是国家大型信息化工程和电子政务领域的主要参与者。

截至2016年末,航天信息总资产1,775,911.26万元,所有者权益1,103,767.7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561,377.66万元,净利润220,895.91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信息总资产1,869,319.65万元,所有者权益1,169,084.04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48,714.68万元,净利润50,984.24万元。

7.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通信是发行人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之一,是集航天防务、通信与装备制造、纺织、商贸与服务的军民融合发展的国防科技型上市公司。航天通信业务范围涉及末段防御武器、航天军工配套、通信指控系统、机载通信与导航、传输与控制、集群通信、特种车辆、电力调度、网络维护及优化,以及特色面料、羊毛的初深加工、国际贸易等产业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

截至2016年末,航天通信总资产1,354,025.86万元,所有者权益424,846.8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82,332.01万元,净利润16,804.48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通信总资产1,430,785.33万元,所有者权益428,061.98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6,615.38万元,净利润3,256.17万元。

8.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晨光是发行人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之一,主要产品有专用汽车、波纹补偿器、金属和非金属软管、汽车柔性排气管、压力容器、巷道掘进机、艺术制像等,形成以专用汽车、工程机械、柔性管件、压力容器、艺术制品及新型三产为产业主轴。航天晨光立足于发展小批量、多品种、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产业格局。

截至2016年末,航天晨光总资产471,610.70万元,所有者权益240,056.6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18,340.98万元,净利润3,952.01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航天晨光总资产482,812.99万元,所有者权益240,091.4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290.72万元,净利润75.27万元。

(二)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如下表:

表: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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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发行人重要合营企业情况如下:

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发行人三级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为:通信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开发;计算机硬件及通信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卫星导航系统及导航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10.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09.95万元。2016年度,福建航天星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655.49万元,净利润为-978.58万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车联网和船联网,商业模式依赖当地政府资金补贴,由于政府补贴采用先支出后申请补贴的形式,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负。

2016年度,发行人重要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1.云南航天工业销售有限公司

云南航天工业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行人三级子公司云南航天工业有限公司持有云南航天工业销售有限公司33%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为:航空航天部系统所属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国产汽车,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家用电器,普通机械,通讯器材,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出租业务(限下属云南航天工业销售公司出租车队经营)。日用百货,日用化学用品,电工器材,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自行车,家电,摩托车维修,矿产品;工程机械、叉车及配件。

截至2016年末,云南航天工业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91.7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39.25万元。2016年度,云南航天工业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52.58万元,净利润为1.23万元。

2.贵州海尔电器有限公司

贵州海尔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为14,130万元。发行人四级子公司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持有贵州海尔电器有限公司41%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冰箱、电冰柜、冷冻设备及零配件、家用电器、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以下空白))

截至2016年末,贵州海尔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125.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6,627.60万元。2016年度,贵州海尔电器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3,978.75万元,净利润为1,388.08万元。

3.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发行人四级子公司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7%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程控交换机机柜、电话机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 按深贸管审证字第727号文规定办理 );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研究及技术开发;生产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矿用设备生产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系统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

截至2016年末,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478,018.9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05,280.78万元。2016年度,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0,295,892.00万元,净利润为-107,544.15万元。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集团公司内设办公厅、发展计划部、科研生产部、科技与质量部、空间工程部、财务部、资产运营部、经济合作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保障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科技委及信息化部15个部门。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根据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开展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的要求,集团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内部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集团公司主要决策性会议有董事会、党组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作为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所属单位中包含了国有企业、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事业单位等多种组织形式。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设置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规章制度,对下属各成员单位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包括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管理、下属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截至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董事人员简历:

高红卫,大学学历,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066基地副主任、党委常委,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066基地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曾兼任第三研究院院长、党组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李跃,工学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二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第四研究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曾兼任集团公司科技委主任。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王庆龙,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第5316厂厂长、党委书记,中国北方光电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兼兵工科研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二事业部(弹箭局)主任(局长)、分党组书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任旭东,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色建设集团非洲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有色金属(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国矿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裁,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铝业集团秘书长,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纪喜来,大学专科学历。曾任人事部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副司级),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人事部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正司级),中央企业工委机关临时党委副书记兼机关临时纪委书记兼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中央企业工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兼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中央企业工委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局级干部,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李丰华,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南航集团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南航集团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常委,南航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东航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兼东航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商飞外部董事。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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