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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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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伟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34.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分配2016年度股利所致。

注2 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48.0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注3 应收利息比期初增长60.1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注4 应收股利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合营企业北京ABB四方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所致。

注5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182.7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预付短期IT系统使用费、短期房租增加所致。

注6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62.3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四方大厦装修改造、展厅装修工程所致。

注7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长121.98%,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本期对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费用增加所致。

注8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长34.2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及内部未实现收益增加所致。

注9短期借款比期初增长50.1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注10预收款项比期初增长129.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末获得客户预付的购货款增加所致。

注11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53.6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公司的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导致年末应交税金余额较大。

注12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40.8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13其他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南京四方亿能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收到的企业发展资金根据协议本期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注14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减少71.6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所致。

注15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35.86%,主要原因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文件,本报告期公司将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所致。

注16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文件,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注1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1.27%,主要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文件,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注18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7.5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中包含的债务重组损失减少所致。

注19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46.2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率为25%的子公司应税利润上升所致。

注20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末处置原控股子公司四方宏海股权,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注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客户回款增加所致。

注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峰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叁年,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同时允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同时允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平先生、孙卫国先生、闵勇先生对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叁年,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同时允许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使用该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同时允许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使用该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634.35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47%。本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1126 公司简称:四方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