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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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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晓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建荣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 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并实施。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3320 公司简称:迪贝电气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