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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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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梁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蓝振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熹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5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华体安装”)增资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体安装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华体安装100%的股权。本次增资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华体安装”)法定代表人,华体安装法定代表人由张辉变更为汪小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为公司第三季度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5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国强主持。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一、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0月18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4.2%,收回本金1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717,333.33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并能够产生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3679 公司简称:华体科技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