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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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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连松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鸿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40号),公司于2017年7月4日作出书面回复并公告。

2、2017年7月12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和新的《营业执照》。

3、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4日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6,010万元。2017年10月9日,公司向平安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30,0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20,136.99元;2017年10月12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30,1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04,298.63元。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4日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9,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4、2017年7月20日,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28日。

5、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制动”)及分公司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6、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1号),公司已于2017年7月27日作出书面回复并公告。

7、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西安子公司土地方案的议案》;2017年8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尔佳制动根据审议通过的方案,与相关方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协议》及《补充协议》;2017年8月21日,特尔佳制动收到土地储备中心先行支付的土地收储款28,000,000.00元人民币以及该宗地产生的契税、城市配套费、土地使用税以及勘探费合计21,684,719.70元人民币,共计49,684,719.7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日,特尔佳制动尚余27,969,500.00元收储款未收到。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松育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71)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9,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并将购买主体的范围由公司及西安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周一)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一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4)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72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

购买主体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制动”)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西安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情参见2017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及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议案》,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9,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将委托理财的购买主体范围由公司及西安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月14日止,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月14日止。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6、委托理财的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至20,000万元及调整购买主体范围为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至20,000万元及调整购买主体范围为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本次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7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71)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9,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并将购买主体的范围由公司及西安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7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一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详见公司2017年9月2日、2017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11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6338185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特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7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