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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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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3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常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且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预计本次合作对本集团2017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鉴于具体合作事宜尚未开展,且具体合作安排尚需报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环保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合作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0月24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药友”)与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德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重庆药友在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常德经开区”)投资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等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二)常德经开区的基本信息

常德经开区于1992年5月成立,按照“工业新城、城市新区”的发展定位,围绕“项目立区、产业强区、科技兴区”的工作思路,坚持以“重大项目引进、产业集群发展、专业园区建设”为主攻方向;食品医药产业是常德经开区重点发展的产业。

(三)签订本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相关具体合作安排以签订最终具体合作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的约定为准,暂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在具体合作安排明确后,按照《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作旨在利用双方优势,在常德经开区投资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

(一)合作内容

1、本次合作预计投资人民币10亿元,原料药生产基地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0亿元、年均利税约人民币4亿元。

2、本次合作规划用地面积约316亩,分三期建设:一期用于原料药新产品及公共设施建设、二期用于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三期预留为国际化制剂生产基地建设。

3、重庆药友按国土部门土地公开出让价格支付土地出让综合价金。

4、常德经开区为重庆药友提供规费及人才扶持政策。

(二)其他

1、本协议系意向性文件,相关具体合作安排以签订最终具体合作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事项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且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因此,本次合作对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17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根据框架协议,初步预计原料药生产基地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0亿元、年均利税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合作对本集团长期收益的实际影响以具体投资方案获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的投产实现情况为准。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如本次合作签订及履行最终协议,有利于结合本集团现有产业资源和常德经开区产业培育发展环境,强化本集团在中部地区药品制造产业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本集团药品研发能力及国际化水平。

四、重大风险提示

1、鉴于具体合作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事项为准;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双方的具体合作尚未实际开展、未就具体事项进行有关的可行性论证、尚无需取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配备相应人员;具体合作方案尚需报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环保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合作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合作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0亿元,有关具体合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额、支付方式、支付安排)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本次合作投资款项将由重庆药友自筹。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