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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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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清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文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完成第三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张清海、张枫华、刘新强、张永立、赵晖、苏文忠、邱洪生、王莉婷、黄新民;监事会成员:李明、王修平、宋昆冈、陈青霞、高晴;高级管理人员:张枫华、张永立、胡文猛、李盛玺、王守礼、张魁众。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7-059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由公司董事长张清海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刘自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自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7-060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明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7-061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刘自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自立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刘自立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

刘自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先后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专员,2016年7月至今先后任职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拟任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自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办公电话:0370-4218622

传 真:0370-4218602

电子邮箱:liuzili_zl@163.com

邮政编码:476300

通讯地址: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8 号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7-058号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