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14 公司简称:金瑞矿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程国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小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积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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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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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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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资产负债项目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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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用于其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年产2000吨金属锶及年产5000吨锶铝合金项目。项目的建设将延伸锶盐系列产品产业链,丰富锶系列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分别收到财政补贴收入185.58万元、101.2万元,主要为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改造,以及企业所得税获得的补助奖励。
3、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3日起停牌。在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沟通,由于本次交易标的的股东之间无法就收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最终达成一致,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并自2017年3月9日开市起复牌。
4、2015年度公司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2017年3月27日,交易对方王敬春、肖中明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3,068,361股限售股(认购股份总数12,273,442股的25%)上市流通。
5、2017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大股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力”)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详见公司临2017-020号公告)。因股价一直未达预期,且该减持计划不符合新的减持规定的相关要求,青海电力未实施该减持计划。
2017年7月18日,青海电力重新公布股份减持计划,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五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截止报告期末,青海电力尚未实施该减持计划,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未发生变化。
6、2017年7月4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9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投资产品为购买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7、2017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该会计准则。根据文件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表,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并将自 2017 年 1—6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政府补助 3162.58 元,从 “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8、2017年8月28日,公司 “12金瑞债”到期。8月29日,公司按期完成了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23日,3月1日、2日、9日、20日、23日,7月5日、19日,8月16日、26日,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出售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
公司名称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国勋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