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林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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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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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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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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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再融资事项
经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富控股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720号)。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720号)。
2、诉讼事项
2017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2015年10月10日,公司与大连深蓝泵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向XXX项目进行投标并最终中标。因双方就项目履行期间的具体细节未能达成一致,2017年3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大连深蓝泵业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2017年3月30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公司的反请求申请。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此案尚未结案。
上述内容公司均已临时公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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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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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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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毅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10月20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7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公告编号:2017-05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俊女士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7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