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大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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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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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度配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配股方案的相关议案,拟通过公开配股方式募集资金16.5亿元用于天齐澳大利亚在建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全额认购其可配售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配股申请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具体发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权质押
截至2017年9月30日,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21%。
公司其他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事项概述如下: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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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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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8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0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境外债券发行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境外债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91)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93)。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配股比例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配股比例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9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方案及担保情况概述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芬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anqi Finco Co.,Ltd,以下简称“天齐芬可”)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以下简称“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提供跨境担保,并向天齐芬可收取发行面额的0.25%作为担保费。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上述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方案公告如下:
(一)发行主体:天齐芬可;
(二)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含3亿美元),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具体市场情况,可以一次性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每一期境外债券的具体发行金额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证明记载的金额为准;
(三)债券种类:境外美元债券;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最终由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合法授权的人士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境外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六)资金用途:拟用于资本支出、补充营运资金、偿还融资债务等,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担保措施:公司为发行人于境外债券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全额、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八)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或其他境外交易所;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及公司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提供跨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天齐芬可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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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芬可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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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芬可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截止目前,天齐芬可无实际业务。其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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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提供跨境保证担保,并向天齐芬可收取发行面额的0.25%作为担保费,担保期限与债券期限一致,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任何一名均可)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许可范围内全权负责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境外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条款、条件,交易文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债券种类、币种、规模、发行市场、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在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办理所有与申请债券在港交所或其他境外交易所上市,刊发上市文件 (如:发行通函)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委任协议;签署与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信托契据、担保协议)及与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辅助文件;办理向审批机构申请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依照适用法律规定办理债券发行前后所需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办理发行、交易流通,办理及授权办理向港交所或其他境外交易所申请债券上市(包括但不限于豁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的申请)及任何相关事宜;办理及授权办理向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申请开设电子呈交系统账户的申请并接纳有关条款、细则及任何相关事宜(以下简称“ESS 登记申请”);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评级事项;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选择并任命债券信托管理人及法律文件接收人;开立银行账户及就开立银行账户作出必要的决定;执行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审阅、修改、发布、完成债券发行公告或发债通函及路演材料,授权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法律文件,签署债券上市申请文件、ESS 登记申请文件,其它与债券发行、上市及 ESS 登记申请相关的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通知、公告、信函、证书、声明、聘用函等;并根据情况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就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步骤;
(三)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银行融资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履约担保除外)为人民币247,500万元,履约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54,878,871澳元(按照2017年9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184,941.57万元),合计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19%。连同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约为人民币631,548.57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7.5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诉讼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境外债券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发行主体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的境外美元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最终由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合法授权的人士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由公司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提供跨境担保,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事项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地点有权部门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9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持续满足全球主流动力锂电池厂商的原料需求,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正式启动“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二期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同时拟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
自一期项目启动以来,公司通过与潜在客户的进一步沟通,对未来的市场需求有了更好的把握。经最终可行性研究论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项目实施主体为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天齐锂业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西澳大利亚州奎纳纳市;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28亿澳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建设周期为26月,预计将于2019年底竣工试生产。
3、本项目经过了长时间、充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依托目前在建的澳洲“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的建设经验,同时开展了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外包管理准备以及与潜在国际主流客户初步咨询接洽等必要工作;该项目继续秉承国际一流的设计宗旨,具备协同效应最大化、投资成本最优化、生产组织集约化、运营管理科学化等诸多优势,有利于持续增强公司产业链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夯实公司国际化战略基础。但本项目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理由如下:(1)项目可行性分析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不排除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以及其他可能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本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预测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2)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受阻、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一、项目概述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32,791.65万澳元(按照2017年9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70,890.40万元)投资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其中不超过13,116.66万澳元(按照2017年9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68,356.16万元)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对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天齐锂业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澳洲”,系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注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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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后,天齐澳洲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目前,天齐澳洲主要从事一期项目建设、客户导入和二期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及部分前期投入工作,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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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相关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天齐澳洲。
2、项目名称: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3、项目选址:西澳大利亚州奎纳纳市。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为32,791.65万澳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其中不超过13,116.66万澳元将通过增资方式注入天齐澳洲。
5、预计项目投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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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周期:26个月,预计2019年底项目竣工,开始试生产。
7、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以泰利森锂辉石精矿(标称氧化锂含量6.0%)为原料,建设年产能达2.4万吨先进的世界级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连续自动化生产加工厂。
8、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根据全球知名的锂行业分析服务商Roskill2017年发布的行业报告中的价格假设,该项目税后股东内部收益率为27%,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年。
以上营业收入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市场数据进行的预测。
四、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规划和举措不断出台,明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型储能等已成为国家重点投资发展的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 51.7万辆,销售50.7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1.7%和 53%;按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汽车产业国际化中长期(2016-2025)发展规划》,到 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达到200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比例达到20%。从全球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
2017年7月31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7批)》,从目录中发布的车型配套电池类型来看,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三元锂电池依然是主角,第7批目录乘用车共有22家企业共计41款车型入选,41款纯电动乘用车车型中,搭载三元锂电池的有40款,占据大多数纯电动乘用车市场。同时,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对高能量密度车给出了更高的补贴系数,成为驱动高镍三元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场上三元材料的用量占比有望稳步提升,需求快速增长。
行业分析报告及市场反馈情况显示,近年来氢氧化锂作为锂电池基础原料的市场份额有较大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氢氧化锂制备三元材料,且未来仍将呈现上升的趋势。根据全球知名的锂行业分析服务商Roskill在2017年发布的行业报告,全球对电池级氢氧化锂的需求量2016-2026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7%。
自一期项目启动以来,公司通过与潜在客户的进一步沟通,对未来的市场需求有了更好的把握。为满足未来市场对氢氧化锂的需求,并进一步调整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经过初步分析,公司拟开展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满足市场对高端氢氧化锂的需求,增加利润贡献点。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协同效应最大化分析
(1)锂精矿资源保障协同
该项目预计仍将使用控股子公司澳大利亚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森”)的自产锂精矿作为原料。泰利森拥有世界上储量和资源量最大、品位最高的锂辉石矿,目前正在启动第二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建设,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竣工投产后,泰利森锂精矿产能将增加至134万吨/年,折合碳酸锂当量约18万吨/年,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锂精矿保障。
(2)研发资源、加工技术协同
公司矿石提锂技术经过20余年的改进和积累日臻成熟,同时不断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全球行业最新工艺技术思想和理念,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全球矿石提锂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专利80余项,其中涉及“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的制备方法”等相关发明专利7项,在单水氢氧化锂生产开发方面拥有稳定的人才团队和广泛的知识、专业技能与技术,为该项目奠定了技术和人才基础。
公司目前已在四川省射洪县拥有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本项目除采用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仪器设备外,将充分借鉴5,000吨氢氧化锂项目在关键核心工艺控制点和品质保障等环节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加工技术基础,力争按期达到设计预期,促进公司锂产品全球推广。同时,天齐澳洲的技术和运营团队已陆续到位,一期项目截至目前进展顺利,公司的氢氧化锂工艺路线、技术和设备选型得到进一步论证。
(3)全球市场渠道资源协同
公司经过多年来在锂行业的精耕细作,已拥有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外贸专业人才和丰富的销售经验、完善的销售渠道以及稳定的全球客户资源,公司品牌体系完整,品牌价值较高。公司国际化、集团化、专业化组织架构设计和全球化规范运营,将有助于该项目建成后与国际主流电池材料供应商开展商务合作。
(4)与一期项目协同
二期项目设计中考虑与一期项目共用公共设施,同时可单独运行,有利于提高运营效率。
2、投资成本最优化分析
(1)供应链优势明显:项目所在地处于西澳大利亚洲奎纳纳市专业工业园区内,距离泰利森格林布什矿山250 km;园区内电力、天然气供应渠道多元,供应充足,价格具备竞争力;园区内已有大量从事化工与重工业的工厂,硫酸、氢氧化钠、超洁净循环水等辅料供应充足,既为该项目提供了稳定、可靠、丰富的生产要素,又节约了一定物流和制造费用。
(2)地理区位便捷:项目所在地位于西澳大利亚州首府珀斯以南40 km,西接散装货出口港,以北15 km处为国际集装箱出口码头弗里曼特尔港,有利于产品快速进入国际市场,加快物流速度,提升售后服务,节约销售成本。
(3)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强:园区基础设施完备,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健全,环境容量富余;有大量成熟的专业技术工人和检修外包专业服务机构,将有效增强公司生产运营能力,降低运营费用。
(4)澳洲商品服务税税率为10%,氢氧化锂出口产品税率为零,公司澳洲产品氢氧化锂拟全部用于出口,根据税务咨询师的初步分析,有望实现较优的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经营利润。
3、生产组织集约化分析
(1)劳动效率持续提升能力:由于该项目将采取全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连续闭环生产线,就近招用职业素养较高、技能成熟的产业工人,能够确保劳动效率优于全球同行业。
(2)生产成本控制能力:经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项目设计验证,本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和节能设施设计规范合理,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标准;且本项目设计锂回收率超过全球同行业平均水平;加之本项目关键核心设备面向全球顶尖供应商采购,设计的运行质量和效率居全球同行业一流水平,有能力保证该项目生产成本控制最优。
(3)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该项目将以国际高端主流电动汽车所用正极材料的最高品质标准为品质取向,建设全球同行业最精准、最完善的分析、监测控制中心;使用稳定供应的全球最优品质锂精矿,在以先进模式进行生产组织管控的生产线上加工提纯,有能力满足当前及未来下游应用的品质需求。
4、运营管理科学化分析
项目建成后,为确保工厂保持连续的运营状态,公司将安排合格且经过培训的人员通过相关的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气、水、通信服务、安保卫生服务、无水处理等)进行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工厂采用连续方式运行,为避免意外故障,每个区域在设计时均已考虑了在有限时间内暂停运行进行维护和缓冲,避免因意外故障而对工厂的总体产出造成影响;工厂所采用的运营轮班及休假周期符合已经制定的本地惯例、法律及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生产效率和疲劳问题考量;运营工厂的人力资源招聘和培训策略有利于吸引和留住熟练劳动力,可最大限度降低时间损失或其他生产中断风险,同时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不断改善工作环境。
综上,公司拟建设二期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高端产品产能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行业地位,增加利润贡献点;是公司融入国际锂电产业链,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
1、项目投资目的: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包括锂精矿与锂化工产品,其中锂精矿产能可以支持锂化工产品产能的进一步扩充。公司在一期项目客户导入和意向客户的谈判过程中,预判到国际主流锂电池材料客户对高端电池级氢氧化锂的需求将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一期项目将无法满足其需求;因此为满足未来市场对高端氢氧化锂的持续需求,增强公司市场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再次扩建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
2、增资目的:本项目部分资金拟通过成都天齐向天齐澳洲增资,旨在满足二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促进项目高效、顺利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二期项目属于公司主导产品扩能项目,建成之后可以进一步提升与泰利森的协同效应,扩充电池级氢氧化锂的产能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利润增长的稳定性;同时有利于公司进入国际主流锂电池材料供应链,增强国际化运作水平,实现把公司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锂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同时,本次增资天齐澳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项目开工所需的境外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工程审批书、联合开发审批书)已经取得,能否及时取得境内发改、商务或外汇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尚具有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本项目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理由如下:(1)项目可行性分析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不排除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以及其他可能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本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预测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2)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受阻、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六、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为本项目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起草、修改、签署与本项目实施及增资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以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9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下转248版)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