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7-10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董事杨良刚先生、独立董事关勇先生、独立董事孙卫红女士、独立董事黄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宁玲、监事王义、监事李刚业、副总经理陈建民、副总经理马鹰、副总经理陈志华、董事会秘书徐嘉曼、保荐机构代表参会。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启动后,公司及相关各方进行了协调磋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相关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展开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但公司未能与标的方就重组方案的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重组预案,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立昂技术,证券代码:300603)于2017 年10 月27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7-10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立昂技术,证券代码:300603)将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或“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立昂技术;股票代码:300603)于2017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继续停牌的审议程序,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由于公司未能与标的方就重组方案的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为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香江科技主营业务为提供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数据中心相关电气设备、通信设备、接入网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数据中心系统集成、投资运营和规划咨询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沙正勇。本次交易前,公司与香江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方案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与交易对方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通过包括并不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支付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获取香江科技的全部或者控股股权。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先后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公司会同相关各方针对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交易方案的细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与交易对手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就交易方案和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反复的谈判、沟通和磋商。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逐一登记和申报。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继续停牌的审议程序,同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向投资者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交易各方推进重组相关事宜,就重组方案中的交易方案和具体交易条款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反复沟通和磋商;但是,由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核心条款和相关细节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多次反复沟通后也无实质性进展。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分沟通,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牌。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重组预案,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立足主业,在现有业务规划的基础上,推动公司总体经营的稳定发展,不断寻求新的应用领域,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寻求产业投资、并购和行业整合的机会,在努力进行内生式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寻求外延式发展的机会,从而推动公司的总体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承诺

(一)决策程序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开市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