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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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005156 C类:005157)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关于增聘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二次现金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现金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现金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本基金于2017年10月19日获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触发现金分配。

(3) 本次现金分配的金额全部属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包括应支付给持有人的现金股利)。

(4) 因本次现金分配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 本基金现金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17年11月8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向托管人下发指令,经托管人复核后支付给各发起人。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