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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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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玮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与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构成非业务类型的反向购买(即借壳上市)。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2016年初股本反映本次重组过程中购买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发行的股份3,950,185,873股,从而,上年同期本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采用3,950,185,873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1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7,337,3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4.0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179,636.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4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8月23日,上述227,337,311股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事项公告详见下述公告及索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上表中的金融资产由上市公司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及其子公司持有。其中,股票投资均为2016年12月泰森控股置入上市公司前持有的,泰森控股及其子公司依据自身《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2017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表中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及额度在该议案范围内。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其中董事张锐、金李、杜浩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张懿宸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伍玮婷代为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外籍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才,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和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和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律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因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等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福利贷款管理制度》

为激励和保留公司核心关键岗位的核心员工,应对市场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提高人才竞争壁垒,公司现制定员工福利贷管理制度,有效期暂行2年,每年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贷款总额预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两年合计贷款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以满足员工生活消费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贷款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配合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在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进一步发挥行业协同效应,助推经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15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两年,自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深圳顺丰彩(深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彩”)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董事长王卫先生担任顺丰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林哲莹先生担任顺丰彩董事职务,顺丰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卫、林哲莹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2)。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监事官力、刘冀鲁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明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由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符合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风险投资管理》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其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深圳顺丰彩(深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配合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在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使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相关投资,以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助推经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于涉及证券投资事项,需要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于2017年10月25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15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配合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在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助推经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15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产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认购、证券(含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等。

4、投资期限: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5、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证券投资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措施,规范公司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投资前进行充分调研及分析论证,以降低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现金流的情况,公司合理安排投资资金。

(4)投资后,投后管理团队持续跟踪投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资本市场表现等,并建立内部评级及报告机制,进行阶段性检视与汇报,实现动态管理投资价值与风险,阶段性检视报告将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5)公司内审相关部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配合公司产业布局,公司在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适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进一步发挥行业协同效应,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六、承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诺进行证券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目的是为了配合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风险投资管理》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投资”)向其参股公司深圳顺丰彩(深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彩”)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顺丰彩为顺丰投资参股45%的公司,公司董事长王卫先生担任顺丰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林哲莹先生担任顺丰彩董事职务,顺丰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深圳顺丰彩(深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资助额度: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3、资助期限:提款期2年。从提款日起计算,每笔借款的还款期限为2年,可提前还款。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与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6、利息支付: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计算基数为一年365天。结息日期为还款日,按实际借款时间一次性还本付息。

7、违约责任:借款人应按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本息。逾期不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偿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

8、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9、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先生、林哲莹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0、截至本公告日的前十二个月,公司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顺丰彩(深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卫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ENX07P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物流方案设计、货物配送、打包、搬运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国内货运代理(不含水上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仓储服务。

9、顺丰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世纪星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顺丰彩委派董事席位过半数,为顺丰彩的控股股东。

10、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顺丰彩资产总额为45,094,984.76元,负债总额为315,055.3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4,779,929.41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070.59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顺丰彩为顺丰投资参股45%的公司,公司董事长王卫先生担任顺丰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林哲莹先生担任顺丰彩董事职务,顺丰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2、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

三、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顺丰投资向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顺丰投资为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股东之一,持有其45%的股份,被资助对象的所有股东合计向其提供1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顺丰投资根据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也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对顺丰彩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顺丰彩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与顺丰彩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71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顺丰彩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顺丰投资向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向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王卫先生及林哲莹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顺丰投资对其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总额不超过4500万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向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顺丰彩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顺丰投资对其参股公司顺丰彩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未发生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忠惠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

股票上市时间:2010年2月5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丰控股

股票代码:002352

法定代表人:王卫

董事会秘书:甘玲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0755-36646400

互联网地址:www.sf-express.com

电子信箱:sfir@sf-express.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忠惠先生,1947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周先生现任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员会委员、中国评估师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周先生于1980年9月至1998年8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于1985年至1986年,担任英国兰开斯大学国际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于1988年至1992年,担任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1992年3月至2007年4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主任会计师、资深合伙人;于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于2011年09月至2016年09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7年11月23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5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19楼

收件人:欧景芬

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0755-36646400

邮政编码:51804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下转274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1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