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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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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水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梅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梅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2017年9月30日,存货期末账面余额244,834,623.32元较上年末增加75,693,716.72元,增长44.75%主要系工程施工项目的积累与工程结算滞后所致;

2、截止2017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13,866,637.70元较上年末增加13,347,582.46元,增长2571.51%主要系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3、截止2017年9月30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余额11,549,066.92元较上年末增加3,977,867.70元,增长52.54%主要系为购置车辆及生产、办公设备所致;

4、截止2017年9月30日,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余额1,310,450.08元较上年末增加957,650.13元,增长271.44%主要系为购置办公软件所致;

5、截止2017年9月30日,短期借款期末账面余额133,000,000.00元较上年末减少83,600,000.00元,下降38.60%主要系归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6、截止2017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账面余额22,879,494.68元较上年末增加16,840,538.02元,增长278.87%主要系增值税-待销项税增加所致;

7、2017年1-9月份,税金及附加发生额1,812,629.1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0,322.78 元,下降75.15%主要系营改增的影响所致;

8、2017年1-9月份,销售费用发生额9,585,630.8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63,105.93元,增长80.10%主要系2017年1-9月职工薪酬、广告费、差旅费的投入增加所致;

9、2017年1-9月份,财务费用发生额4,216,992.8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67,049元,下降32.89%主要系2017年1-9月银行借款规模减少利息支出同时减少且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2017年1-9月份,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10,530,143.3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63,782.4元,下降37.67%主要系2017年1-9月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影响所致;

11、2017年1-9月份,营业外收入发生额3,928,674.5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29,996.41元,增长3881.30%主要系2017年1-9月政府补助、诉讼利息收入所致;

12、2017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502,997.8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58%,主要系2017年1-9月工程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且支出增加所致;

13、2017年1-9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58,582.5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4%,主要系2017年1-9月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4、2017年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580,919.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9.27%,主要系2017年3月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因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螺蛳湾”)拖延拒付工程款,公司诉螺蛳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已于2017年9月27日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与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仍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目前尚无法预计该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2、公司与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案已执行完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14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金额为壹仟叁佰万欧元,授信期为一年,由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作为担保,担保金额为壹仟叁佰万欧元,期限为13个月,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0月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月 14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向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