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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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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7-10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2月9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7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7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合广告”)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2017年10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1191233170098),公司为债权人建行上海普陀支行与债务人易合广告签订的编号为51191233170098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本金金额6,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017年10月24日至 2018年10月23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500弄2号103A室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作品的制作、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1、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单位:元)

2、总资产与净资产(单位: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有关当事人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债务人: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合同

主合同为建行上海普陀支行与债务人易合广告已经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51191233170098)。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易合广告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易合广告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易合广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1,317.82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6年度合并报表)的8.3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1191233170098)

4、《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51191233170098)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