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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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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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根据我司2016年1月13日《关于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6年1月14日起,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景秀C类份额未发生申购业务,本报告期无景秀C类份额的相关财务指标及净值表现的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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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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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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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7年3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情形;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3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第3季度股票市场表现不错,上证指数上涨4.90%,中小板综指上涨5.31%,创业板综指上涨4.04%,上证50指数在第3季度上涨4.80%,市场风格分化不明显,市场整体为普涨。从行业板块来看,强周期板块中钢铁、有色、煤炭表现较强,尤其是有色、钢铁获得20%以上的收益,银行、食品饮料在本季度也获得10%以上的收益,上述强板块的共性是中报业绩超预期。相比之下,传媒、公共事业、纺织服装、医药、家电在本季度表现较弱,主要是业绩超预期的不多。本基金在第3季度适当提高了权益的比重,增持了TMT板块和券商板块,调减了银行板块和食品饮料板块,事后总结是增持TMT是对的,而减持银行和食品饮料板块时间过早。
债券方面,今年三季度经济增长稳中趋缓,消费品价格温和上涨,工业品价格整体上涨。货币政策继续向中性回归,货币市场资金价格较上半年稳中有升。具体到市场方面,6月监管的协调性加强之后,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有所缓和,6-7月收益率整体下行。8月,由于资金面偏紧和商品价格上涨,收益率反弹。而受环保限产的影响,8月的增长数据低于市场预期,这再次推动了长端收益率的小幅下行。今年以来,债券资产的收益逐季改善,以中债综合财富指数衡量,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的收益分别为-0.34%、0.22%、0.78%。操作上,三季度本组合久期基本保持稳定,纯债部分仍以票息策略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09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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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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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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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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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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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广发证券(000776),于2016年11月26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8号》。本基金认为,对广发证券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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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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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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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任职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赵冰女士自2017年8月11日担任公司督察长,总经理罗登攀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