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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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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07月01日起至0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国内经济数据总体平稳,但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下部分数据有所回落,市场分歧加大。受益环保限产,三季度上游资源行业表现强劲,收入和利润都出现了大幅改善,资产负债表得以修复。而另一表现抢眼的则是制造业活动景气度的持续回升,三季度PMI指数持续位于荣枯线之上,9月份高达52.4,创2012年5月份以来的新高。但是,尽管上游及制造业表现强劲,市场的担忧则集中于下游,体现下游需求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销售双双出现了回落,8月份工业增加值出炉之后,这种忧虑表现的更加明显。

相比于分歧较大的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在三季度并无太多变化,央行针对流动性进行的操作较为频繁,债券的收益率整体处于窄幅震荡格局,十年国债收益率在季度末和季度初几乎一致,很难通过交易获得收益。三季度,PPI指数随着上游工业品价格新一轮上涨出现增长,但随着季度末工业品价格的大幅回落,相信PPI指数也会出现下滑;而CPI则持续保持低位,则为央行保持中性偏宽松的货币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撑。本基金固定收益操作保持合理的杠杆及久期,进一步优化组合结构,对超期限或者非AAA的非稳健资产进行卖出和置换,组合安全垫稳步积累。同时,在流动性较为紧张的时间点,配置了较多的同业存单,增厚了基金业绩。

三季度A股市场表现积极,受益供给侧改革的周期股和以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人工智能、5G为代表的新成长龙头共同支撑了三季度行情,市场投资热情逐渐升温。三季度上证综指和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4.9%和2.69%,有色、钢铁、煤炭行业涨幅均在15%以上,食品饮料、通信、电子、建材行业涨幅也在10%以上。本基金抓住三季度窗口,在季度初提升仓位,在低估值蓝筹底仓基础上,重点配置基本面强劲的周期板块和成长股龙头,并遵循绝对收益原则及时止盈。季度末逐步切换至消费和先进制造业,实现了净值的平稳上行。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9%,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其他为地方政府债。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中兴通讯发行主体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已就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美国司法部(DOJ)及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OFAC)对公司遵循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及美国制裁法律情况的调查达成协议。鉴于公司违反了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并在调查过程中因提供信息及其他行为违反了相关美国法律法规,公司已同意认罪并支付合计892,360,064美元罚款。此外,BIS还对公司处以暂缓执行的3亿美元罚款,在公司于七年暂缓期内履行与BIS达成的协议要求的事项后将被豁免支付。公司与OFAC达成的协议签署即生效,公司与DOJ达成的协议在获得德克萨斯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批准后生效,法院批准公司与DOJ达成的协议是BIS发布和解令的先决条件。同时,公司与DOJ达成的协议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认罪及BIS助理部长签发和解令后,BIS会建议将公司从实体名单移除。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中兴通讯在美国的违规事项已经结案,罚款在2016年年报中已经计提,作为通讯设备行业的龙头公司,其未来成长的不确定因素已经消除。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兴通讯进行了投资。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情况无变动,于本报告期期初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许可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