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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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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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1日,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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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的位数更改为4位。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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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收益增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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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3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5日-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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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根据合同规定,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1日,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2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6月25日,截至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 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4月14日-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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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根据合同规定,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1日,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2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6月25日,截至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 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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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资金面依然维持紧平衡态势,虽然接近月末、季末等敏感时点资金面依然紧张,但总体来说较为平稳,因此本基金略微加杠杆,并购买利率债拉长久期。信用债方面,由于信用利差较小,收益率曲线平坦,依然以高评级短久期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本基金A类份额单位净值为1.2490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0.0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09%;C类份额单位净值为1.0056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0.6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5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交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况出现;本基金资产净值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7月23日期间连续57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并于2017年7月24日恢复至5000万元以上,于2017年7月27日再次低于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连续48个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净值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资金面较为紧张,央行依然维持紧平衡的态势没有改变。央行定向降准并不等于流动性转向,但释放出边际改善的信号,四季度预计资金面依然维持紧平衡状态。经济方面,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四季度预计会有所回落。政策方面,货基新规虽对货基冲击较大,但对债市整体冲击可控。总的来看,近期的资金面紧张和监管政策的出台并未引起利率债收益率的大幅上行,利率债价格已位于绝对位置的高点,上行空间不大;虽监管政策仍有冲击的可能,但经济数据利好债市,四季度或将有交易性机会。本基金仍将坚持前期策略,配置短久期高评级债券,做好流动性管理。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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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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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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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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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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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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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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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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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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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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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7年07月0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17年07月0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7年07月0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半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4、2017年07月1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投资组合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5、2017年07月1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7年07月1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17年07月19日披露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8、2017年07月26日披露了《基金销售网点及销售人员资格信息一览表》;
9、2017年07月29日披露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10、2017年07月29日披露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11、2017年08月0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7年08月24日披露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13、2017年08月24日披露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2017年09月07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公告》;
15、2017年09月08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7年09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