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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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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0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0月31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日为2017年11月01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

三、 折算频率每年折算一次。

四、 折算方式

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对于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银行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银行A 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对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银行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即

(3) 鹏华银行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银行

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 亿份、20亿份。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前每份鹏华银行A份额参考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即20 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银行A份额为

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 2017年10月3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

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二) 2017年11月0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

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三) 2017年11月0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

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四) 2017年11月0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

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银行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七、重要提示

(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 月03日鹏华银行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银行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7年

11月0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银

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由于鹏华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银

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银行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 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

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银行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银行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0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

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11月01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互联网 A 份额(场内简称:互联 A,基金代码:

150245)、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简称:互联网,基金代码:160636)。三、折算频率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互联网 A 份额与鹏华互联网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互联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互联网 A 份额与鹏华互联网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的比例。对于鹏华互联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互联网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0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互联网 A 份额持有人。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鹏华互联网 A 份额获得新增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互联网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互联网A份额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互联网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互联网A份额的份额数,即

(3) 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

互联网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鹏华互联网A份额、鹏华互联网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互联网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因持有鹏华互联网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1月0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互联网A份额和鹏华互联网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1月02日),本基金暂

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互联网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互联网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1月03日),基金管理

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互联网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互联网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 月03日鹏华互联网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互联网A 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互联网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

2017年11月0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鹏华互联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

华互联网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由于鹏华互联网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互联网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 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互联网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互联网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0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0 月 31 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日为2017年11月01 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 A 份额(场内简称:券商 A 级,基金代码:

150235)、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分级,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

三、 折算频率每年折算一次。

四、 折算方式

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证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证券A份额与鹏华证券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对于鹏华证券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证券 A 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 A 份额持有人。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获得新增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对鹏华证券A份额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证券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证券A份额的份额数,即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因持有鹏华证券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 2017年10月3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券A份额和鹏华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

(二) 2017年11月0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券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三) 2017年11月0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券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四) 2017年11月0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券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 月03日鹏华证券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证券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证券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7年

11月0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鹏华证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由于鹏华证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证券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 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0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

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11月01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 A 份额(场内简称:环保 A 级,基金代码:

150237)、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环保分级,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

三、 折算频率每年折算一次。

四、 折算方式

鹏华环保 A 份额与鹏华环保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环保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环保A份额与鹏华环保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对于鹏华环保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环保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0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鹏华环保 A 份额获得新增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环保A份额

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环保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环保A份额的份额数,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

环保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环保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即20 亿份和65亿份。

(1) 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环保A份额为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1月0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1月0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环保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1月0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环保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1 月03日鹏华环保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1月02日的鹏华环保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环保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1月0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7年

11月0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鹏华环保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环

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由于鹏华环保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环

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环保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 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

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环保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环保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

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44,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自2017年10月27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