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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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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承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原2016年三季报披露时国际贸易收入按照贸易总额列示,公司2016年报审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对国际贸易业务收入按净额列示,因此本次上年同期对比数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改为按净额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该项目’)”已于2017年1月19日顺利完成揭盲工作;于2017年4月21日完成了该项目临床试验统计报告工作(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及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7年10月15日,该项目的抗体检测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分析和检测研究报告起草工作。于天津肿瘤医院开展的相关补充研究已完成全部剂量组病例的出组,生物样本检测试验工作已全部完成,CRO正在开展数据核查和分析统计工作。用于该项目注册的工厂大生产工艺验证已基本完成,验证的样品正在按照拟定的质量标准草案进行检测。现与CRO继续完善优化该项目的各项注册申报资料,组织审评沟通会议资料,并做好药监部门的临床试验核查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完成该项目的申请生产注册工作。

2、2016年,本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与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苏宿置业取得了宗地编号为2015(经)D宿城23的国有建设用地。

上述宗地坐落于宿城新区;出让方为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平面界址为东至黄海路,南至吉林路,西至空地,北至家天下小区;总面积为39,094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面积为39,183平方米,后实测面积为39,094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出让价款为人民币67,437,150元(合同出让价款为67,590,675元,因实测面积减少,退回部分出让款),每平方米为人民币1,725元;建筑容积率为不高于2.2大于1。依据公司《章程》一百零七条规定,本次竞拍土地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部分楼盘已实现开盘销售。

3、2016年,为有效降低项目配套建设成本,增加工程实施与项目生产的便利,为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就购置建设用地事宜(该建设用地拟用于响水恒利达科三期项目建设)签署了相关协议,该建设用地所需资金预计为426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为3600万元;地方计提七项基金为480万元;交易费用、契税、评估测绘费等费用计18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实际已支付土地款和规费合计4477.15万元。

4、2016年,公司与自然人曹杨签订了《公司收购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24%的股权转让给曹杨,本次交易应收转让款2,504.06万元,应承担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债务2,448万元,实际转让价格56.06万元。由于交易对方部分转让款(500万元)未支付,公司对其提起了诉讼。公司向曹杨提起讼诉一案,由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判决我方胜诉,曹杨于2017年2月就上述事项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仍处于二审过程中。

5、2016年度,公司董事长赵唯一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建林先生、副总经理许良枝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菊芳女士及财务总监承希女士分别于2016年12月20日及2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深专调查通字20161418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419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14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420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400号)。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事项的相关结论性意见。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唯一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49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50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1-9月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此公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医药、房地产和化工)2017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一、公司医药行业2017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7年1-9月,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802.31万元(其中医药工业46,039.56万元,医药商业38,762.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55.31万元,增长20.72%,医药业务主营业务毛利30,22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61.66万元,增长41.49%。

公司医药工业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情况表:

2017年1-9月,公司收到各类医药研发补贴207.70万元。

2017年1-9月,公司医药研发累计投入1,694.75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899.80万元,资本化金额794.95万元。

二、公司房地产行业2017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7年1-9月,公司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31,932.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98.36万元,下降37.18% ,房地产业务毛利2,94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8.97万元,增长35.26%。

至2017年9月末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72,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2,777.18平方米。2017年1-9月公司新开工房地产项目为家天下二期,新开工项目土地面积39,094平方米,建筑面积72,455.32平方米。2017年1-9月无竣工房地产项目。

2017年初,公司房地产项目可供出售面积为128,901.82平方米,2017年1-9月已售或预售33,100.27平方米。

三、公司化工行业2017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7年1-9月,公司化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513.06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毛利11,873.06万元,上年7-9月化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11.64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毛利2,888.10万元。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5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仲天荣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仲天荣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仲天荣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其它职务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仲天荣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200 公司简称:江苏吴中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