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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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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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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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末预付款项49.55亿元,较年初增加11.81亿元,增幅31.30%。主要的变动原因是:本期预付核燃料款及核电项目工程款增加。
2. 本期末应收利息0.01亿元,较年初减少0.08亿元,减幅89.29%。主要的变动原因是:本期收回莆田核电筹建处积欠委托贷款利息。
3. 本期末长期股权投资19.84亿元,较年初增加5.00亿元,增幅33.72%。主要的原因是:本期对合营及联营企业注资增加。
4. 本期末工程物资8.59亿元,较年初减少4.61亿元,减幅34.95%。主要的原因是:本期核电项目工程正常消耗,减少物资积压。
5. 本期末无形资产6.21亿元,较年初增加2.48亿元,增幅66.38%;开发支出1.82亿元,较年初减少2.62亿元,降幅58.98%,主要的原因是:本期自主研发的长周期换料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6. 本期末应付利息33.08亿元,较年初增加29.30亿元,增幅773.47%。主要的变动原因是:应付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将在年末一次性支付。
7. 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7.84亿元,较年初减少47.66亿元,减幅32.76%。主要的变动原因是:按期偿还到期中票及借款等。
8. 本期营业收入253.55亿元,较上期增加34.04亿元,增幅15.51%。主要的变动原因是:福清3号、4号机组投运,本期发电量较上期增加16.61%。
9. 本期营业成本146.50亿元,较上期增加22.22亿元,增幅17.88%。主要的变动原因是:新增投运机组导致固定成本增加;同时,发电量增长变动成本相应增加。
10. 本期销售费用0.19亿元,较上期减少0.95亿元,减幅83.55%,主要的变动原因是:本期不再计提接网费以及本期尚未发生两个细则考核费。
11. 本期其他收益18.29亿元,较上期增加18.29亿元,增幅100.00%。主要的变动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其他收益18.29亿元;营业外收入 -18.29亿元。
12.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4亿元,较上期增加3.43亿元,增幅9.11%,变动的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但由于增值税返还到期降档及上期提前偿还俄政府贷款取得一次性收益等原因导致本期净利润增幅不及收入增幅。
13.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76亿元,较上期净流入增加10.23亿元,增幅7.18%,变动的原因是:本期核电发电量增加,发电收入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
14.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62亿元,较上期净流出增加18.07亿元,增幅11.54%,变动的原因是:本期构建长期资产投资增加。
15.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8亿元,较上期净流入增加49.38亿元,增幅1234.62%,变动的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中票本息金额较上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0月26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清核电一期和二期工程上网电价的复函》(闽价商[2015]348号),核定福清核电1-4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43元/千瓦时。福清核电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已按照此批复电价确认售电收入。
2017年7月25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核电上网电价的通知》(闽价商[2017]179号),对福清核电上网电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福清1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43元/千瓦时、2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4055元/千瓦时、3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3717元/千瓦时,调整后的电价自各机组商运之日起执行。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福清1号机组、2号机组、3号机组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核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的要求,自通知下达日起按最新电价确认收入;福清4号机组于2017年9月17日商运后,按照商运时点的当地火电标杆电价(脱煤脱硝)0.3912元/度确认收入。
公司目前仍在就本次上网电价调整的追溯事项向福建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具体调整金额尚未最终确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桦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17-06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10月16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通过了《关于放弃增资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事项的后续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增资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事项的后续进展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17-066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10月16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应参会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17-068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并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新准则,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导致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其他收益本期金额增加1,829,113,314.88元,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减少1,829,113,314.88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5证券简称:中国核电公告编号:2017-069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增资中核(上海)企业发展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后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名称: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
●增资金额及比例:上海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同时上海公司股东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上海公司19%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及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及优先购买权后对上海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6%下降至28%,不再控股该公司。
●本次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二届第十七次会议、二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一)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根据上海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首先在上海购置土地并建设办公楼项目,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规定,上海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同时,上海公司股东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因投资方向调整,提出不再参股上海公司并拟转让其所持股权。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上海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拟由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分别认缴。
因上海公司原股东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拟加入的新股东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在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增资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3.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增资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事项的后续进展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标的公司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陈桦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
(二)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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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泽
注册资本:1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名称: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B3号
法定代表人:杨朝东
注册资本:24422.21212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有效期至2018年02月16日);承包境外及境内工程;进出口业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出售;出租办公及商务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关联方名称: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
法定代表人:韩瑞平
注册资本: 75725.5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节能环保产品、核工业产品、核技术应用研发、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核产业的配套服务;物业经营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核电成套设备、核仪器设备、机电产品、木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计算机及配件;工程承揽。(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关联方名称: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20室
法定代表人:杨召文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方名称: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路396号
法定代表人:韩泳江
注册资本: 158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核工业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轻纺织品、冶金产品、建材工业产品的销售,承担工业自动化及核工业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改造,技术及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方名称: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春胜
注册资本: 6459.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及技术交流;招标代理业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的销售;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卢洪早
注册资本: 28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02月27日);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关联方名称: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一号
法定代表人:焦成襄
注册资本: 353073.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与设计;核燃料加工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核燃料专用材料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核工业及其它行业所需的各类机械电子设备、仪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动化控制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及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后续进展情况
(一)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结论(评估报告附后),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40,504.46万元,总负债78.20万元,净资产价值40,426.2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40,504.42万元,总负债78.2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0,426.22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0.04万元。
鉴于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后并未实体化运作,尚未发生经营业务,仅开展了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资产减值较少,主要是固定资产的减值。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1、本次交易实施前的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前,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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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
2、本次交易实施后的情况
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核电对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6%下降至28%,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引入中核集团相关成员企业共同参与上海月亮船地块购置及写字楼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未来写字楼入驻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放弃参与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开展新一代核能发电项目(行波堆、浮动核电站、小型反应堆)的开发与建设,保持公司主业项目投入。同时,公司将继续参股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上海为区域中心开展核心能力建设,以上海为平台加强核能出口、国际合作、科技研发三大领域业务,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开发、运行支持保障、核能应用技术科研创新、技术管理输出等方面的核心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的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以下意见:
1、本次增资有利于上海公司长远发展,引入中核集团相关成员企业共同参股上海公司,有利于提高核电与上下游产业协同,增强上海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及对上海公司原股东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公司集中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发展核能发电项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交易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变动所涉及的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641号)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985 公司简称:中国核电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