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盛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锦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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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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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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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前10名股东中,中民国际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基金-兴业证券-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浦发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丰赢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福能六期(平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限售股份已于2017年10月11日解除限售,具体详见2017年9月2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9.5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冠光电及科立视采用票据结算方式较上期增加。
2.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8.29%,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材料款及子公司华佳彩预付款项较上期增加。
3. 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4.65%,主要系本期应收银行存款利息较上期增加。
4.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7.22%,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本期收回厦华股权转让款1.64亿元。
5. 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5.35%,主要系本期增加采购材料及部分智能制造设备交期较长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3.64%,主要系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35亿元。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79%,主要系本期增加投资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
8.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收回参股公司盘石一元投资款。
9. 固定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33.42%,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本期在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10.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1.11%,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第6代TFT-LCD生产线项目本期增加投入及科立视在建工程增加。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6.23%,主要系本期公司(本部)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华显,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预计可于未来年度弥补完成,故依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约1.13亿元。
12.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2.63%,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科立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3. 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570.96%,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本期采购设备以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增加。
14. 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1.76%,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本期采购材料及设备较去年增加。
15. 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5.61%,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6. 应付股利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1280.18%,主要系本期进行半年度分红所致。
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7.41%,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18.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4.67%,主要系本期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19. 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2.5%,系本期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0. 递延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2.31%,系子公司科立视递延收益本期受益的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所致。
21.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6.66%,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2. 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0%,系本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
23.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31.29%,主要系子公司华映科技(纳闽)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24. 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4.66%,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根据要求,公司对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交易及列报按该规定处理(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中重分类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对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交易及列报不做调整。
25.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81%,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借款费用下降所致。
26.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03%,主要系上期有出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
27. 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0.34%,主要系上期出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所致。
28.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0.05%,主要系本期取得政府补助收入较上期增加。
29.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2.52%,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较上期减少。
30. 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2.92%,主要系上期出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所致。
31.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9.41%,主要系本期公司(本部)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华显,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预计可于未来年度弥补完成,故依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98%,主要系上期出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
33.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7.75%,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本期亏损较上期减少。
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22%,主要系上期出售厦华电子全部股权所致。
3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48.29%,系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7.75%,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本期亏损较上期减少。
37.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98%,主要系上期出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
38.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1.7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较上期增加。
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7.0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以及银行存款利息较上期增加。
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44.52%,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保证金支出较上期增加。
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50.05%,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保证金支出较上期增加。
42.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51.77%,主要系本期赎回银行理财35亿元。
4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70.11%,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理财收益较上期增加。
4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0.06%,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较上期减少。
4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350.5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佳彩收到工程投标保证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52.58%,主要系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35.61%,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项目土建工程及购买设备较上期增加。
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31.3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佳彩归还工程投标保证金较上期增加。
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27.69%,主要系子公司华佳项目土建工程及购买设备较上期增加。
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8.05%,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项目土建工程及购买设备较上期增加。
51.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亿。
5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5%,系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较上期增加。
5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5.03%,主要系本期收回融资保证金较上期减少。
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5.24%,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亿。
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1.65%,主要系本期公司发放现金股利较上期增加。
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20.59%,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保证金较上期增加。
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2.72%,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亿。
5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5.61%,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1.66%,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未来三年预算规划的议案》,公司拟整并现有先端技术研发资源,集中至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自有资金分三年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463亿元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研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科立视拟将募投项目由“建设3条触控显示屏盖板生产线”变更为“建设2条触控显示屏盖板生产线和1条3D显示屏盖板生产线”,利用自有玻璃基础配方优势往下游整合至3D玻璃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发行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3亿元,期限为270天。(详见2017年8月24日,公司2017-095号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华佳彩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华佳彩核心员工、高素质产业人才生活配套设施(详见2017年9月29日,公司2017-100号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华佳彩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在莆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佳园”)负责实施上述购买土地使用权案。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映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激励对象(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成立若干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华佳彩股权。各持股平台分期向华佳彩增资,各期认缴价格(即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均为1元/股。预计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资完成后各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华佳彩股权预计不超过2.33%。本次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制定和实施(详见2017年9月29日,公司2017-101号公告)。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福州盘石一元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解散、清算并注销福州盘石一元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盘石一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公司2017-041号公告。2017年8月11日,公司收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开)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6399号},盘石一元已完成注销登记。
7、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受让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13.4615%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映光电向新金士顿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其所持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视讯”)13.4615%股权(详见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7-073号公告)。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继续受让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华映光电向福华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其所持福州视讯24.8077%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后,华映光电将持有福州视讯100%股权。
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福建华显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福建华显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详见2017年3月21日,公司2017-026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承接福建华显的业务,涉及核销、权属变更等事项进行中。
9、华佳彩第6代TFT-LCD生产线项目建设顺利,项目首片5.2寸产品已于2017年3月31日点亮成功,2017年6月30日正式量产并获得客户认证。(详见2017年7月1日,公司2017-077号公告)。
1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的议案》,公司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本合同涉及项目补贴26.4亿元,在项目投产后六年内平均提供给华佳彩公司,每年4.4亿元。补贴金额包含高阶面板项目所涉及的贴息、设备补贴、财政奖励等所有可执行政策。本合同涉及的项目补贴是否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以实际收到补贴时间及数额为准。届时项目补贴的会计处理及对收到补贴当年度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为准。
1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总规模人民币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续的短期融资券共计人民币4亿元,剩余注册额度人民币4亿元尚未使用。
12、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尚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
13、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关于设立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约定,2017年4月12日,公司将第三期投资款人民币30,000,000元支付至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账户,至此,公司已向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
14、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款项余额为2.79亿美元(折人民币18.50亿元),其中,逾期款项金额为0.81亿美元(折人民币5.37亿元),针对逾期金额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约404.42万美元(折人民币2,684.07万元)。本期计提应收账款逾期利息收入115万美元(折人民币753.07万元)。截至2017年10月26日,上述逾期款利息已收回,逾期款项已收回0.26亿美元(折人民币约1.74亿元)。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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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报告期损益92,699.35元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敦泰电子分红款。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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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盛昌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传真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17-110号公告。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营运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使公司相关经营管理工作顺利推展,公司聘任杨立新先生为营运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杨立新先生的个人资料如下:
杨立新,男,中国台湾籍,1969年9月出生,台湾中山大学管院毕业,博士学历,历任日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主管、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科总公司Ⅲ总厂总厂长、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执行副总、中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奇美集团-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长、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广镓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助&行销暨业务副总、华宇集团-华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业务行销中心副总。
杨立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营运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111号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林盛昌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继续受让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112号公告。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289万元向福华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其所持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24.8077%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100%股权。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资本支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团队在本年度内对模组设备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增加募集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相关内控制度,具体修订如下(修订部分以“下划线”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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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陈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充分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具体如下(修订部分以“下划线”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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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详见公司2017-110号公告)。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