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5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美好建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控股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好集团”)子公司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建设”)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前,美好建设为美好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拟与美好集团、武汉美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美纯”),以美好建设经评估后每股对应净资产价格约1.30元为定价依据,共同出资91,000万元对美好建设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50,960万元,美好集团增资33,800万元,武汉美纯增资6,24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美好建设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万元,其中美好置业持股比例为49%,美好集团持股比例为45%,武汉美纯持股比例为6%。公司还将与武汉美纯签订《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的安排,使美好建设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参与美好建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5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吕卉女士、刘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勤勉尽责,在2016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在武汉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5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美好建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交易内容:公司拟参与控股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好集团”)全资子公司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建设”、“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美好建设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9%股权。增资扩股事项中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0,960万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业务能力,强化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竞争优势,减少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美好建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增资扩股前,美好建设为美好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拟与美好集团、武汉美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美纯”),以美好建设经评估后每股对应净资产价格约1.30元为定价依据,共同出资91,000万元对美好建设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50,960万元,美好集团增资33,800万元,武汉美纯增资6,24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美好建设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万元,其中美好置业持股比例为49%,美好集团持股比例为45%,武汉美纯持股比例为6%。公司还将与武汉美纯签订《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的安排,使美好建设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美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美纯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参与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吕卉女士、刘柳女士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确认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美好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9593H;企业名称: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6年5月14日;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0号百货广场大厦西幢1207;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的开发投资、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美好集团资产总额71,305.16万元,负债总额31,439.26万元,净资产39,865.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10月15日,美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98,8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为公司控股股东。
2、武汉美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WQDC9P;企业名称:武汉美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磊兴;合伙期限:长期;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主要经营场所: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A单元6层2-1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市场调查(不含商务和个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
武汉美纯由三名自然人发起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王磊兴现任美好建设总裁助理,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4%;有限合伙人刘怡祥现任美好置业财务负责人,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4 %;有限合伙人王耀现任美好集团总裁助理及美好置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4 %。以上三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武汉美纯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美好建设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391175653;企业名称:美好建设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彭为清;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1年5月15日;住所: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老北街;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劳务分包(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及配套服务。
2、美好建设历史沿革
美好建设原名“中工建设有限公司”,2012年前为美好置业全资子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10月10日,美好置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2]第122号评估报告,以其扣除未分配利润后净资产的评估值12,791.91万元为定价依据,以人民币12,900万元的价格将其100%股权转让给美好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59。
3、美好建设财务状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7】160184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美好建设总资产47,665.54万元,负债总额30,287.69万元,净资产17,377.8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 333.91万元,净利润1, 396.53万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美好建设总资产37,279.72万元,负债总额24,317.83万元,净资产12,961.89万元;2017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0,500.69万元,净利润685.33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美好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1219号),以2017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如下评估结论:总资产38,724.88万元,增值182.95万元,增值率0.47%;总负债评估值25,680.04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3,044.84万元,增值182.95万元,增值率1.42%。
具体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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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述经评估后净资产13,044.84万元为依据,本次增资前,美好建设每股对应净资产价格约为1.30元。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甲方:美好集团,现持有美好建设100%的股权,增资扩股后,将持有美好建设45%的股权;
2、乙方:美好置业,增资扩股后,将持有美好建设49%的股权;
3、丙方:武汉美纯,增资扩股后,将持有美好建设6%的股权;
4、丁方:美好建设,目标公司。
(二)增资方案
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乙方、丙方拟以目标公司7月31日每股净资产1.30元为基础,通过增资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分别出资人民币33,800万元、50,960万元、6,240万元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超过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增资款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具体的投资金额和认购注册资本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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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增资完成前,目标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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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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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款支付
本次增资款合计为人民币91,000万元,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两年内,甲方、乙方、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三方投资比例分两次缴付到位。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拟与武汉美纯签订《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双方将通过该协议的安排,在美好建设的股东会表决投票时,针对双方直接持有以及间接控制的美好建设股权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扩大双方所能够支配的美好建设表决权数量。
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双方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根据美好建设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美好建设的股东提案及股东会决策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2、双方同意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事前讨论并逐项作出共同一致意见,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美好置业的意见为准;双方应在美好建设股东会上按照该共同意见行使表决权;任何一方拟提出美好建设股东会提案,需通知另一方并按照协议约定方式商议达成共同一致意见后,形成美好建设股东会决议。
3、双方承诺,非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除一致行动协议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协议转让其所直接持有的美好建设股权;任何一方持有美好建设的股权不得通过协议、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其他第三人代为持有;在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内,武汉美纯将其依据美好建设《公司章程》所取得的委派一名董事的权利无偿让渡给美好置业,由美好置业提名并确认该名董事,并以武汉美纯名义进行委派;一致行动协议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类似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承诺,一致行动协议存续期间,如美好置业的控制权发生了变更,双方均有权于美好置业控制权变更之日起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协议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七、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1)美好建设系专业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美好建设 2014年之前以传统建筑施工为主,此后美好建设开始进入装配式建筑施工领域。2014年12月,美好建设承建了由美好置业开发的,经湖北省住建厅批准的武汉市首个建筑装配式试点项目——名流世家K2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7.2万平米,楼层高度100米,预制装配率86.7%,高度和装配率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目前,美好建设正处于战略转型及快速发展阶段,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美好建设具备相应的建筑行业资质,能够以SEPC总包模式进行装配式建筑业务拓展,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产品工厂化”战略,提升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业务能力,强化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竞争优势。
(2)美好建设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近年来均作为公司战略合作单位参与公司拟开发项目的建设,由公司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签订相应的施工承包合同,双方一直存在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与武汉美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使美好建设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双方将不再发生关联交易。
2、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虽然美好建设在建筑施工领域有一定的技术及客户积累,装配式建筑施工领域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市场仍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
为此,公司将继续以“绿色环保、智能制造”为目标,积极通过与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国际先进企业合作,充分利用美好建设的技术、市场、产品、品牌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完善装配式建筑解决方案,为更广大的客户提供装配式建筑施工服务。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美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2017年度公司向美好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年资金占用费率在9%以内,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美好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借款500万元,年资金占用费8%。同时,向美好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上年度借款12,880万元,支付资金占用费合计369.23万元。
(2)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2017年度公司与美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美好生活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7,200万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美好生活签订各类服务合同金额累计为1,950.66万元,向其支付合同款累计为1,252.81万元。
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武汉美纯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3、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美好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2017年度公司与美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美好建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美好建设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累计为77,062.33万元,向其支付合同款累计为18,722.49万元。
(2)经2017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美好建设共同投资100,000万元设立武汉美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以及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5,000万元,持有股份比例为65%,美好建设认缴出资35,000万元,持有股份比例为35%。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已缴纳部分认缴出资4,199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江跃宗先生、唐国平先生、肖明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参与美好建设的增资,有利于公司装配式住宅业务领域的拓展,也将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吕卉女士、刘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方案合理可行,程序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美好置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美好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1219号)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美好建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7] 160184号)。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5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参与美好建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53、2017-54)。
关联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第一项议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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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本次会议登记期间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达力;电话:027-87838669;传真:027-87836606-678;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美好置业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30071;E-mail:ir@000667.com。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2。
六、备查文件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即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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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7”,投票简称为“美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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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