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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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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郝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正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476,400.46元,同比增加145.09%,原因如下:

1、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068,921,207.93 元,同比增加66.06%,主要是冉十科技与视科传媒业绩增长较快,地产公司结转了部分收入;

2、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总成本693,218,529.30元,同比增加62.31%,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营业成本随之增加;

3、公司本期税金及附加35,441,760.85,同比增加32.84%,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公司本期财务费用-26,953,942.83元,同比减少495.40%,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公司本期资产减值损失7,663,077.75 元,同比增加50.87%,主要是本期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所致;

6、公司本期投资收益41,465,893.28元,同比增加10505.83%,主要是购买银行保本理财收益及出售地产子公司股权收益所致;

7、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71,282,037.12元,同比增加66.66%,主要是营业收入等增加、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96,772.15元,同比减少68.53%,主要原因:1、本期支付地产工程款等供应商款结算款与同期相比增加70.26%;2、地产公司本期销售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1,868,161.26元,同比增加44.89%,主要原因支付视科传媒原股东对价款及处置地产子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23,588.70元,同比减少101.4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新增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本报告期内无此业务。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2、公司将2002万元预付账款债权转让给夏东明先生,转让价格为账面原值;

3、公司办理剥离房地产业务事宜;

4、公司取消了为西藏鑫大通提供的担保额度,取消担保额度为240,000万元;

5、公司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110,100万元;

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曹林芳女士拟减持公司不超过8,766,306股股份;

7、公司拟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2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045)、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046)、2017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47)、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50)、2017年6月17日、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51、2017-060、2017-066、2017-068)、2017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71)、2017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79)、2017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增加标的公告》(2017-080)、2017年8月2日、8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85、2017-086)、2017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88)、2017年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9日、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91、2017-102、2017-103、2017-105、2017-110)、2017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减少标的公告》(2017-114)、2017年9月30日、10月14、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116、2017-124、2017-129)。

公司拟收购北京敦和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亚群广告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上述交易标的范围仍存在调整的可能。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3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7年6月2日、2017年7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青岛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青岛银行“速决速胜”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2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与交通银行青岛李沧第二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8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青岛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青岛银行“速决速胜”;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1,200万元整;

4、投资收益起算日:2017年10月20日;

5、投资到期日:2018年01月19日;

6、产品收益率:4.30%/年;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青岛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交通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1天;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4,800万元整;

4、投资收益起算日:2017年10月27日;

5、投资到期日:2017年11月27日;

6、产品收益率:4.10%/年;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李沧第二支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