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区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称“《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政府补助准则》 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修订后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利润指标分析:

现金流量表指标分析: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6 海矿 01”)于2017年8月30日开始支付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29日期间利息。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65%,每手“16 海矿 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50元(含税)。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期债券2017年付息工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付息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明东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1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陈国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陈国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陈国平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国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陈国平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2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联合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良森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良森先生简历:男,197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学位。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担任道勤集团总裁助理;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担任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担任上海三一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现任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复星创富总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内容及召开时间、地点详见届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会通知及材料。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联合保荐机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监事会经谨慎审核材料后,一致认为:(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2)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4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产品、质量及服务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稳定销售渠道,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实施主体和地点。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及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2980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8,050,314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1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2,830,18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044,901.0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拟合计投资 20,330 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8,870万元),其中配矿仓储中心 11 ,13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情况及原因

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原实施主体为镇江市海昌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港,现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考虑港口布局、项目实施的操作性、便利性和经济性,经研究决定,公司拟选择如皋港作为新的实施地点;同时,为便于业务的开展,公司在如皋港成立全资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作为新的项目实施主体。

如皋港是从事长江大型公用码头经营的港口企业,码头位于江苏南通如皋市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内,距南通市区约35KM,距如皋市区约45KM,东距上海吴淞口127KM,西距南京239KM,处于上海1.5小时经济圈,自然条件优越。大型船舶均可直接靠泊本码头,是长江下游黄金水道、长江三角洲中心位置。该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本公司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已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