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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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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晓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慧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73.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63%,完成全年计划的73.82%;竣工面积100.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0.74%,完成全年计划的77.20%。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在建面积307.5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土地市场竞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理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储备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279.71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89.74万平方米;销售额153.27亿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4,446.37万元。

3.2.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单位:平方米

说明:1、公司储备项目均不涉及一级土地整理;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与前期披露数据存在差异的,均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

3.2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1)期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

(2)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

(3)报告期内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

3.2.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表中未含公司参股项目股权销售面积125,608平方米。【其中:政务壹号项目股权销售面积16,407平方米;水木清华项目股权销售面积463平方米;水木年华项目股权销售面积3,083平方米;浅水湾项目股权销售面积511平方米;云鹭湾项目股权销售面积5,615平方米;东悦府项目股权销售面积60,077平方米;金茂府项目股权销售面积22,706平方米;西山林语项目股权销售面积15,377平方米;理想城项目股权销售面积1,369平方米】;

2.理想城项目销售面积包含1-6月销售面积1,369平方米,7-9月销售面积0平方米;公司对广州启创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由10%增至60%。

3.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89.74万平方米(含股权销售面积),销售额153.27亿元(含股权销售额)。

3.2.4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情况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 号),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年3月2日,公司通过簿记方式完成人民币2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为3.80%,本期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3月1日完成第一次付息。2016年3月16日,公司通过簿记方式完成人民币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为3.50%,本期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3月15日完成第一次付息。上述两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一致,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589号),载明公司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2016年5月26日,公司通过簿记方式完成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为5.56%,本期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5月26日完成第一次付息。2016年8月12日,公司通过簿记方式完成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为4.50%,本期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8月14日完成第一次付息。上述两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一致,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六十六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公司第六十八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调整发行数量、规模以及价格的议案。2016年初,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2356号),中国证监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16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5235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公司第七十四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发行数量和规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调整。2017年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2016年度)董事会、第七十五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发布至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发生了调整,资本市场环境也有所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相关政策要求、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且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2017年7月24日14:00-15: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就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回答。公司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658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3、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经申请于2017年2月20日起停牌。公司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确认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3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和《关于召开第七十六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继续停牌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十六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5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及拟延期复牌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回答。2017年5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2017年6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7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予以披露。2017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并向上交所申请复牌,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0日正式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晓杰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5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公司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丁晓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浙江信达地产、安徽信达房产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方式,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信达地产、安徽信达房产注册资本金2.2031亿元、2.5亿元。增资后,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均达到4亿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5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

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参与土地市场竞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理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

二、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开竣工情况

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新开工面积73.8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0.37万平方米。

三、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销售情况

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89.74万平方米;销售合同额153.27亿元。

四、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出租情况

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面积约6.05万平方米;2017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4,446.37万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