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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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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从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注1:主要是本期归还到期借款及原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性支出增加的原因;

注2: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赊销额相应增加,且部分客户次月回款;

注3: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

注4: 主要是本期为原控股子公司乐星化学代偿到期信用证3988万元、银行承兑2804万元;

注5:主要是本期原材料PE库存增加;

注6:主要是本期离子膜费用支出增加;

注7:主要是本期开具的承兑票据减少;

注8:主要是应付原料PE货款增加;

注9:主要是本期归还国泰融资租赁款。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注1:公司主导产品销量或销价较同期提升幅度较大;

注2:各产品销量增加及单位成本上升,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注3:主要是根据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处理规定,原计入管理费用的土地使用税等项目全转入本科目核算;

注4:一是本期销量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受国家严禁超载影响,单位运费提高;

注5:主要是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减少的原因;

注6: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同期减少;

注7:主要是已出售成都房产在本期办理完过户手续增加营业外收入90万元所致;

注8:主要是本期计提环保罚款所致;

注9:主要是本期各生产装置满负荷生产,产销量大,三项资金占用增加导致;

注10、主要是本期投资现汇支出较少;

注11:主要是本期归还国泰租赁等借款的原因;

注12:主要是本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升值,形成汇兑收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潍坊市环保局的协调下,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已敷设单管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2017年4月份公司提起的与潍坊市环保局行政诉讼一案,公司撤诉。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实现盈利,较同期减亏较多,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各生产装置满负荷生产,实物单耗控制理想且单位固定成本降低,提升了各产品竞争力;二是各主导产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尤其是烧碱价格一直高位运行;三是今年归还部分借款,另根据各融资业务成本情况,优化了融资品种,且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向波动,较年初有所升值,产生部分汇兑收益,公司财务费用整体予以降低;四是去年剥离了持续亏损的子公司,今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以提升。但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市场变化多端,公司盈利基础尚欠稳固扎实。

公司名称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从跃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水合肼和32%烧碱部分产品公司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氯化聚乙烯、水合肼价格较为稳定;烧碱价格上涨,主要原因是下游企业市场较好,环保趋严导致一些小生产企业限产;发泡剂价格下滑,市场竞争较大。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低压聚乙烯、工业盐及煤。2017年第三季度低压聚乙烯的价格较为稳定;煤炭价格在高位运行;工业盐价格有上涨趋势。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定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到3名。出席的有监事古开华、徐继奎、刘洪敏先生,古开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古开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监事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58《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59《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上述第2、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定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出席的有董事苏从跃、曹希波、蔡清爽先生、吕云女士,独立董事顾亚平、蔡荣鑫、李光强先生,其中苏从跃、蔡清爽、顾亚平、蔡荣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古开华、徐继奎、刘洪敏先生和高管人员王瑞林、孙岩、崔焕义、杨雷、王景春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56《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公告》)

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吕云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57《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公告》)

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从跃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58《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5、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从跃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59《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6、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60《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中第2-5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2017年2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017年1月受到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号),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自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核查情况,财政部、证监会做出是否恢复其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决定。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被暂停承接新业务,整改结束后能否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12号),财政部、证监会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7年4月7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审核和评价,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具备高水准的履职能力,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

服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维护原有客户。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3月1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星化学”)向本公司提供CPE、PE及部分辅料等产品,预计发生金额为47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生产加工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星化学”)协商一致,决定采取生产加工服务合作方式,即:由公司向乐星化学提供生产CPE全部所需原材物料,乐星化学向公司提供CPE生产加工服务,预计生产加工服务费2800万元左右。合作方式的改变,可降低公司与乐星化学的关联交易额度。

目前,公司客户对CPE产品需求旺盛,为维护原有客户,满足新开发客户的产品需求,保证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公司拟与乐星化学增加生产加工服务费100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按照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关联交易额拟为38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529号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柒仟肆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6日

营业期限:2004年04月06日至2034年04月05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化聚乙烯及相关化学工业产品;锂电池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注: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原名为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75%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将持有的亚星湖石75%股权转让给东营市志远化工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完成转让亚星湖石7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后12月内与亚星湖石(即乐星化学)存在关联关系。

三、以上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根据乐星化学人工、折旧等费用进行测算,同时以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为参考且不高于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有利于保证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维护原有客户。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我们收悉并认真阅读了《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征询意见函》,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本公司与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利于公司满足客户采购需求、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根据乐星化学人工、折旧等费用进行测算,同时以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为参考且不高于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制定合理,相关协议条款明确,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事项利于公司满足客户采购需求,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制定合理,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终止向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一、终止转让概述

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公司向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品汇”)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贸易”)100%股权。公司已将拥有的潍国用(2010)第C036号]1265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全部附着房产向赛林贸易完成增资,赛林贸易注册资本为80,456,112元。

上市公司出售赛林贸易股权旨在通过盘活资产、改善资产结构、补充营运资金、缓解经营压力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基于2017年公司内外部形势的变化,经与深圳品汇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公司向深圳品汇转让赛林贸易100%股权事项。主要原因如下:

(1)2017年市场经济形势向好,上市公司坚定不移地实行销售、质量、生产“三位一体”管理,强化技术服务力量,扩大市场、巩固市场,开发新的客户,提高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保证所有产品产销平衡。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盈利,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73,565.95万元、净资产1,448.58万元、净利润789.32万元。

(2)鉴于公司产品产销两旺,受场地制约及生产需要,公司拟将赛林贸易土地上附着房产作为原材料、产成品储存仓库和物流使用。

(3)2017年潍坊市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厂区土地增值空间大。终止上述转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经与深圳品汇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向深圳品汇转让赛林贸易100%股权事项。

二、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我们收悉并认真阅读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征询意见函》,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本公司终止向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确选择。2017年公司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市场经济形势向好,公司坚定不移地实行销售、质量、生产“三位一体”管理,公司前三季度主营业务实现盈利;同时潍坊市土地增值空间大。上述终止转让股权事项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确选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5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

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终止向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事项。

一、终止转让概述

2016年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外需不足”和“内需不振”的双重制 约下,氯碱化工行业经营面临较大挑战,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高位,现金流较为 紧张,主营业务亏损。为盘活资产,改善资产结构,补充运营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缓解经营压力提高持续经营能力,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议案》,公司向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品汇”)转让潍国用(2014)第C0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该事项已经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于2017年公司内外部形势的变化,经与深圳品汇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公司向深圳品汇转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事项。主要原因如下:

(1)2017年市场经济形势向好,上市公司坚定不移地实行销售、质量、生产“三位一体”管理,强化技术服务力量,扩大市场、巩固市场,开发新的客户,提高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保证所有产品产销平衡。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盈利。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73,565.95万元、净资产1,448.58万元、净利润789.32万元。

(2)2017年,潍坊市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基于公司厂区土地增值空间大,终止上述转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经与深圳品汇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向深圳品汇转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事项。

二、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我们收悉并认真阅读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征询意见函》,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终止向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潍国用(2014)第C0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确选择。2017年公司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市场经济形势向好,公司坚定不移地实行销售、质量、生产“三位一体”管理,公司前三季度主营业务实现盈利;同时潍坊市土地增值空间大。上述终止转让股权事项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确选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17-06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1日

至2017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披露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1项议案的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7-056);

第2项议案的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公告》(临2017-057);

第3项议案的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7-058);

第4项议案的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公告》(临2017-059)。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法律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 会务联系人:张莎、董玲

3、 联系电话:(0536)8663853、8591189

4、 传 真:(0536)8663853

5、 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