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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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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7-064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俊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维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风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股票处理规定,同意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获授的3,660,000股股票予以注销。

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完毕。

2、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离职对象孙曼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完毕。

3、2016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9,280,880股,限售期为12个月。2017年8月21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4、2017年9月25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平安大华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7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845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下同)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29日、2017年8月17日、2017年9月11日和2017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系列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号、2017-042号、2017-044号、2017-049号、2017-051号、2017-056号、2017-058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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