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一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家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梅家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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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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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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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和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四方共同签署《投资意向书》,建设银行通过其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与南京钢联共同对南钢发展增资37.50亿元。根据《投资意向书》约定,南京钢联及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分别将其持有的1,795,351,958股、114,179,672股(合计1,909,531,630股)南钢股份股票质押给建信投资。上述质押系增信措施,非质押融资,质押风险可控。【详见2017年3月22日、6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临2017-037、临2017-070)】
注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计划自2017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详见公司2017年5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17-056)】
截至2017年9月30日,自上述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南钢联合累计增持本公司6,987,819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约2,200万元。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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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
2017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345万股新股。【详见2017年8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临2017-081)】
2017年9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17号】。截至2017年9月13日,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6家认购对象缴纳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1,787,620,000.00元。
2017年9月1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18号】。截至2017年9月14日,国泰君安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款人民币1,759,805,7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46,905,000股,发行价格为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7,6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28,858,133.05元(不含税金额为27,225,940.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761,866.95元。
2017年9月25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962,072,457股增加至4,408,977,457股。【详见2017年9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17-090)】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一新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107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黄庄矿业”)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进行测试,对金黄庄矿业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金黄庄矿业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对金黄庄矿业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余额约为21,748万元。
金黄庄矿业于今年年初正式投产,但因煤层地质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实际产量低于设计产能,2017年1-9月份出现经营亏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财务部利用现金流量法对该长期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应对该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对金黄庄矿业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5,0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公司2017年1-9月净利润3,75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7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5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对存在减值现象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何次琴、杨国祥和陈传明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105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魄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106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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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104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13:30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80.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10亿元;公司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0.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7亿元。(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南钢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临2017-106)》。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
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陈传明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关于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公告(临2017-107)》。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钢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临2017—108)》。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108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品种。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上述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方),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因此交易市场风险较小。交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交易对方(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资金,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因此交易信用风险较小。综上所述,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的投资风险较小。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对拟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进行选择及操作,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债逆回购交易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收益较高等特点,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282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