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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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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立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及专利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3年10月25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2014年3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5年4月14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2.2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起诉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5年12月19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2.3 公司诉上海中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4年3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5年8月2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4月1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已申请执行,正在依据调解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2.4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诉宁夏嘉祺隆冶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5年11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9月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7年8月29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2.5 天津市津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天津瑞林异型铜排电气有限公司等人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5年5月27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年2月1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8月29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7-09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并保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7-09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7-09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7-09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7-10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2017年第三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编号:临2017-09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示“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其他收益”科目调增148,304,896.81元,“营业外收入”科目调减148,304,896.81元。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金额。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代码:600089 公司简称:特变电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