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天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映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亏损加剧、高毛利产品销量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名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天崎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4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璐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魏璐沁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战略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其已于2017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三、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本制度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4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林绮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对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