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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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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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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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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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1.32%,原因是:本期预付在建开发产品款增加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105.33%,原因是:本期公司继续购买联营企业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对其增资扩股,对联营企业上海欧亚衣恋商贸有限公司、儋州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和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
3、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106.13%,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欧亚卖场之全资子公司欧亚汇集商贸、欧亚北湖商贸购置土地款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222.14%,原因是:本期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7.16%,原因是:本期预付资产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59.01%,原因是: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较期初增长40.69%,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济南欧亚大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兰浩特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预售房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81.82%,原因是:年初应交税费在本期缴纳所致。
9、应付利息较期初降低67.90%,原因是:本期支付前期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及超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67.50%,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88.86%,原因是:本期偿还“16长春欧亚SCP002”、“16长春欧亚SCP003”和“16长春欧亚SCP004”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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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长61.9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本期税金及附加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所以导致本期税金及附加比同期增加。
2、投资收益较同期降低714.61%,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欧亚卖场联营企业山西欧亚锦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同期降低63.67%,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16号规范了政府补助的范围,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长41.88%,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其他支出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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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508.4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代收代付款项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降低92.62%,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降低66.77%,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和平曹和平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和平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集团授信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具体业务为流动资金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开各类经营门店4个,地区分布均在吉林省。经营业态为:购物中心(百货店)1个,大型综合卖场1个,连锁超市2个。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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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无关闭门店的情况。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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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临2017-050号)。根据董事会决议,2017年10月27日,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净月)参加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D区二楼招拍挂大厅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以总价22,38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代码220102011318GB00071、72地块98,76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得该国有建设用地后,欧亚净月将投资建设净月欧亚购物中心等项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697 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