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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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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常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德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兰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除另有定义者外,道路及公司的定义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报告定义部分所载者具有相同含义。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第三季度,本集团各项业务继续按计划稳步推进,按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 2,321,286千元,比去年同期上升约5.47%。

其中,收费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862,309千元,同比增长约7.65%。第三季度,沪宁高速日均交通流量91157辆,同比增长约8.03 %,其中客车日均流量71060辆,同比增长约7.83%,货车日均流量20097 辆,同比增长约8.78%,客、货车流量比例分别约为77.95%及22.05%,相对保持稳定。在本报告期内,由于自2016年12月开始苏州城区段禁止货车通行,导致苏嘉杭高速公路收入有所下降。宁连公路、宁常高速与镇溧高速日均车流量增长显著,其他路桥项目的客货车流量也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继续保持稳定增速,总体经营形势良好。

第三季度,公司配套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15,199千元,同比下降约1.11%,主要由于部分服务区外包后,餐饮和商品零售收入同比下降,但租赁收入大幅增加,服务区整体经营收益有所提高。

地产业务本季度南京、苏州、句容三地房地产限购限贷调控政策持续,公司在现行调控政策下,努力提高去化率,各项目开发销售有序推进,本季度实现预售收入约人民币54,607千元,但由于本季度只有少量房产交付,结转收入约人民币29,428千元,同比减少约16.09%。广告及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4,350千元,同比下降约10.56%,主要是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第三季度,本集团营业成本约人民币965,235千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320,566千元,同比增长约12.1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996,33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3.24%。

2017年1-9月份各路桥项目日均车流量及日均收费额数据

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目前公司运营的高速公路开工日期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路桥项目日均收入自2016年5月份开始,已扣除相应增值税,因此通行费收入确认口径存在差异。

业务成本方面,1-9月份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约人民币3,037,005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3.60%,主要是收费业务成本、地产业务成本同比增加。

1-9月份,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3,866,477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8.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895,999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574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8.71%。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截至2017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认购私募基金份额

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追加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份额的议案,基金投资额将按后续项目投资情况分期拨付,本公司累计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份额达到人民币12亿元。2017年度实际出资人民币3.18亿元,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出资人民币4.73亿元。

有关认购私募基金的详情(包括基金的投资范围)见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7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11月19日及2017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同时着力于发展辅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宁沪投资下属洛德基金公司上半年完成了房地产母基金的设立与备案工作,2017年实际出资人民币0.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宁沪投资已经累计完成出资人民币1.15亿元。

2、投资新建路桥项目

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度积极推进五峰山公路大桥及南北接线新建项目,完成了五峰山大桥公司组建。五峰山大桥公铁合建段去年初已经开工,现正在进行桥梁下部结构施工。目前五峰山大桥公司已经完成投资约人民币36.42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约30.18%,五峰山大桥南北接线工程已于2017年10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有关项目详情见本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及2017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持股70%的镇丹高速项目于2015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人民币12亿元,工程建设正在进行中,预计2018年内建成通车。

广靖锡澄公司占60%股权的常宜高速一期工程目前正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并启动征地拆迁。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人民币约12.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约33.69%。有关项目详情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及2017 年3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由本公司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出资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资建设宜长高速新建项目。有关项目投资详情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于2017年3月3日及2017年3月27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宜长高速已于2017年9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至本报告期末,完成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59%。

3、312国道沪宁段补偿进展

2017年7月25日,本公司收到第三期312国道沪宁段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补偿款人民币394,814,890元。至此,所有补偿款项已全部结清。有关详情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www.hkex.com.hk发布的进展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青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3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09:00时在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常青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监高人员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常青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和摘要。

同意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并批准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上刊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技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给养护技术公司2017年度养护技术科研及服务年费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合计支付年费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该事项虽为关联交易,但未达到披露要求。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常青先生、顾德军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在有关决议案中投赞成票。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议案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是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商务条款,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参与认购的国创开元二期基金普通合伙人(GP)变更以及基金管理人变更的议案。

同意宁沪投资公司签署国创开元二期基金普通合伙人(GP)变更及基金管理人变更等事项的相关文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并授权董事姚永嘉先生在变更协议签署时对变更内容作进一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3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祥辉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监事潘烨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托监事邵莉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年度业绩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没有发现参与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技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给养护技术公司2017年度养护技术科研及服务年费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合计支付年费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