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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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孟凡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 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5 年5 月 6 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

相关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中符合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员工,总计约 750 人。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总共2,000万元;

(2)大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无偿赠予共计3,600万元。

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孟凡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购买均价26.7元/股,购买数量363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55,880,000股的0.6530%。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5年6月16日起12个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7年4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7年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6月11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4.5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564,669,722股的0.0611%(注:公司股本变动系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所致)。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员工,总计约125人。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大股东借款等,总共不超过 2,755 万元。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深圳市汇怡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深圳市汇怡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武汉凡谷共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的全部份额。共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结构化设计,主要投向为购买和持有武汉凡谷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尚未成立,尚未开始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17 年 9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 20170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期末,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没有收到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决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孟凡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7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补充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17年10月27日以传阅审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由总裁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王志松先生近日已因个人原因离职,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由公司总裁孟凡博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7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