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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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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双方多次协商,就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二期二阶段工程项目(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设计能力为6万立方米/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相关事宜,在《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总合同》基本框架下进行谈判,最终达成《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总合同补充协议之七》。(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7-034”)

(2)2017年8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就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PPP项目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将相应的厂外管网施工总承包任务按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直接委托给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7-035”)

(3)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含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目前相关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7-044”)

(4)2017年10月20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该项目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公司所属的联合体成为该项目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17-059”)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7-06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