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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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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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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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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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33.86%,主要为本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增加1,500,000千元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31.36%,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时间有所延长所致。
〈3〉应收股利比年初增长141.55%,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收到合联营企业宣告的分红款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1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71.01%,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增加1,500,000千元所致。
〈6〉发放贷款和垫款比年初下降54.7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向合联营公司发放贷款减少所致。
〈7〉长期应收款比年初下降95.7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股东借款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33.45%,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上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55.47%,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短期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比年初增长86.8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228.67%,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预提年金及尚未发放的奖金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43.8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归还中期票据100,000千元以及下属子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1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归还超短期融资券3,000,000千元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比年初增长88.0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公允价值与账面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②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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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27.78%,主要为本报告期内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报表项目由管理费用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长6,304.7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增加所致。
③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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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8.61%,主要原因是:①财务公司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1,143,147千元,主要为本期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为1,500,000千元,而去年同期无此项目;②除财务公司外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加417,805千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①本期收回股东借款同比增加543,900千元;②本期支付股东借款同比减少151,160千元;③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24,705千元;④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94,865千元,主要为本期收购佳善、百聪50%股份支付751,408千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13.53%,主要原因是:①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000,000千元;②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30,586千元;③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44,474千元,主要为去年同期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融资租赁款444,474千元,而今年同期无;④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77,700千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6舟山港SCP002,代码:011698897),发行总额为30亿元,票面利率为3.1%,期限270天,起息日为2016年11月25日,兑付日为2017年8月22日。已于2017年8月22日完成兑付。(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8号公告)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解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续的同业竞争问题,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将全资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港务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嘉兴港海盐嘉实码头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上述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委托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31号公告)
3、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拓展公司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协商,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接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实际到款之日起一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即3.915%。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32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17-04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褚斌、蒋一鹏、陈国潘、金星、郑少平、陈志昂、许永斌、杨梧、张四纲、吕靖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衢黄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黄公司”)增资事项。本次衢黄公司共增资10亿元,分两期进行,每一期各增资5亿元。其中公司持有其47%股权,需增资4.7亿元;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需增资5.1亿元;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股权,需增资0.2亿元。两期增资完成后,衢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7.185亿元,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